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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基法企业罚则修法 民进党杠黄国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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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院会6日三读通过各界争议的“一例一休”《劳动基准法》修正案,不过审理期间发生一段插曲,时代力量执行党主席黄国昌表示,他赞成《劳基法》修正重点是“落实”,所以除了要有劳检,还有“违反的制裁”才能有效果。但委员会好不容易通过的“强化制裁效果”的第78条之1,民进党却提案删除。但民进党否认此事,强调民进党版本的第79条有加重对违法雇主的处罚。

黄国昌批评,如果把《劳基法》第78条之1删除,未来大企业违法时,恐怕只能罚2万元,令人愤慨,这样的罚则就算再增加100倍的劳检也没有用。他质疑说“当初在委员会审查时,各党团与委员不是都赞成第78条之1吗?”如今民进党要删,算是真的要“落实”劳工权益吗?

对此,民进党发言人杨家俍反驳说,时代力量的说法是在混淆视听,对《劳基法》修正案的内容有错误解读。他强调,民进党主张的是:修正《劳基法》第79条,调整裁罚金额上限至100万元,并赋予主管机关得依事业规模、违反人数、或违反情节,加重法定罚锾至150万元并搭配现行规定,使劳动部裁处罚锾时,要考虑累犯次数、未依法给付的金额及人数等,作为裁罚轻重的标准。

杨家俍说,他希望时代力量能更认真地检视法案内容、真正了解法条竞合关系,且理解台湾产业结构多数为中小企业型态。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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