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新法规惹争议 警方可“骇”嫌犯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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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2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许琛荷兰报导)荷兰隐私权益检察机构与律师组织,猛烈批评一项正在起草的新法案,此法案给予警方“前所未有”的权利,即在办案过程中以远程监听或黑客的方式,获取个人的电话及网络信息。

目前的荷兰法规只允许警方在现场调取电话中的记录,或在电脑中调取网络信息;而新法规允许警方远距离窃取信息、监听通话,还可以在嫌疑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拍照。

政府的解释是,新法规对于高技术罪犯、解密其编码信息的情况下是必要的。但隐私权益专家表示,新法规的定义过于宽泛。此法规赋予警方的权力适用于被疑犯罪可量刑超过4年以上监禁的嫌疑人。隐私检查机构的注意寇子丹(Jacob Kohnstaam)在荷兰媒体Nos的采访中谈到:“我们对此持极度的批评。这样的办案方式只应限于犯罪团伙、恐怖主义,或者对受害者有生命威胁的案件。”

在上周四2月11日,荷兰国会各议员对征询了律师团体及隐私专家对新法规的意见,问他们对警方在嫌疑人的电话上装监听设备,在电脑上装打字记录设备的看法。

警方发言人菲利普(Inge Philips)对国会议员表示,突袭式搜查对嫌疑人隐私及权益的冲击,实际上超过远程窃听,试想警员们破门而入,嫌疑人家人孩子都在家,那局面尤其难看。菲利普说,“如果我们监控嫌疑人电话和网络,我们可以避开其无辜的家人。警方肯定不会翻查无辜之人的电脑信息,我们可不想这样。”

议员们对新法规也颇有非议。D66党议员指出警方需得利用电脑软件的漏洞才能“骇”入嫌犯的电脑,那么警方这时就不愿软件供应商加强软件的安全程度了。

责任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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