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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华裔律师认贿赂罪 却不知贿赂了谁

华裔律师买客案 辩方律师“穷追猛打” 污点证人招架不住

华裔律师于本杰明(左)及其法律助理努涅斯(Jose Nunez,左二)步出法庭,面带喜色。 (蔡溶/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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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5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华裔律师于本杰明及其助理努涅斯(Jose Nunez)涉嫌贿赂纽约市刑事司法处(CJA)员工以获得客户一案,原被告之一李杰(Jae Lee)律师的认罪,引来辩方律师一大串穷追猛打的质疑。

23日的庭审中,庭辩的焦点包括私营公司CJA拿政府经费、员工受委托从事公共服务是否算公务员,行贿CJA员工是否构成贿赂罪,以及对李杰认罪的质疑。该案连日来吸引了不少律师前来旁听。庭审在13楼,而案情就发生在同一栋大楼的2楼,曼哈顿地区检察官万斯两年前宣布起诉时,表明他开设公共服务腐败调查组,调查各个层级的腐败的决心,随着庭审的进展,陪审团将如何判定“公务员”和“行贿罪”,引人关注。

根据案情,CJA的受贿员工利用职位之便,引导潜在客户雇佣于本杰明为律师,同时许诺更短关押期。2014年4月起,于本杰明的法律助理努涅斯把一些过堂(Arraignment)阶段的案子转介给李杰,李杰得到律师费的40%,其余60%是努涅斯与其他“关系人”瓜分。

努涅斯4个月期间转介了数十个案子给李杰,李杰说,他即便感到“不寻常”,也不想探究,办案时只关注法律,以免卷入“可能的”黑色交易中,“努涅斯提到一些特殊关系。背后存在某种行为,但我不想知道”。

李杰说,2014年8月,努涅斯和于本杰明分头告诉他“暂停、小心”,因为检方“有可能在展开调查”,于本杰明还和李杰抱怨说,努涅斯行事不如中国人谨慎。2014年9月,他们全部被捕,李杰于2015年2月认罪,与检方签署合作协议,成为检方证人。

认了“行贿罪” 却不知贿赂了谁

“我想知道,你究竟认了什么罪?!”于本杰明的代表律师布莱克利(Patrick Brackley)在交叉盘问证人时,抓住李杰的疏漏穷追猛打。“我被控三级试图行贿罪、共谋罪”,李杰说。

“在你自愿接受转介的案子时,违反了道德准则吗?”布莱克利问。“没有违反。” 李杰回答。

“在9月被捕前,你知道CJA的员工吗?你知道有‘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卷入其中吗?”布莱克利又问。“我不知道”, 李杰回答。

布莱克利声色俱厉:“那你凭什么相信,这是违法的?!”布莱克利指出,李杰与CJA的人并不认识,却向检方签字确认其行贿事实。

李杰说,他虽不知道拉案源的人的确切身份,但知道努涅斯使用了一些非正常程序,包括在法院“找关系,讨好负责过堂的官员(deputy chief arraignment)等”。布莱克利反驳称“找关系(connection)并不能说明问题”,李杰在自己单干成立律师事务所前,曾在布碌仑地检署工作,他在自己的前诉讼管辖地的法院系统有“熟人”,遇到熟人,很快就执行到位,不一定有利益交换,“难道有熟人就违法了吗?”

面对辩方律师布莱克利的穷追猛打,李杰死活也解释不清自己认的“行贿罪”到底贿赂了谁,被逼问到无路可走时,只好回答“我不明白你的问题”。

辩方又抓住“道德”二字大作文章,强调“一个律师应该畏惧‘道德’,而不应畏惧‘被捕’”,布莱克利借此怀疑,李杰之所以认罪,纯属“一场交易,换取检方不起诉,以便自己能够继续执业。”◇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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