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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公安厅长任省委常委 陆媒点名其曾被记大过

2016-06-2714:37 中港台时间|06-2715: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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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晓真报导)中共湖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长黄关春,近日晋升为省委常委。但令人诧异的是,财新网在报导此消息时,特别点出黄关春在吉林省任职时被记大过。这在陆媒的报导中相当罕见,引起外界联想。

财新网25日报导称,湖南当地媒体的报导显示,黄关春排名位于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兰香之前,这表明黄关春已出任湖南省委常委。

公开资料显示,黄关春现年57岁(1959年2月出生),湖北鄂州人,53岁之前的仕途都在湖北,曾任武汉市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2012年6月,黄关春北上吉林,出任吉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后升任副省长兼公安厅长,跻身副省级。2015年,黄关春南下湖南任副省长,兼任公安厅长至今。

报导中特别提到,黄关春在吉林省任职期间,2013年6月3日,位于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事故发生后,时任吉林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黄关春、时任长春市委副书记、市长姜治莹和其他两名副省级官员被记大过。

另据之前的媒体报导,黄关春在武汉任职期间,作为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对武汉市所有被非法抓捕、关押、洗脑、劳教和判刑,以及被迫害致伤、致残和致死、精神失常、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05年,黄关春与数名武汉官员,因此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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