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6年06月30日讯】海牙国际仲裁庭6月29日宣布,将于7月12日在海牙对菲律宾诉中国大陆仲裁案发布最后的裁决。很多观察人士预测,裁决将有利于菲律宾。
据美国之音报导,国际仲裁庭的新闻稿说,已经在今天(6月29日)告知当事方,仲裁庭即将作出菲律宾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启动的对中国大陆的仲裁案的裁决。
新闻稿说,仲裁庭将于欧洲中部夏令时间2016年7月12日星期二上午11点左右在海牙发布裁决。裁决书以及附随的新闻稿将首先通过电子邮件向当事方发布,新闻稿中将包括裁决书的摘要。
2013年1月 ,菲律宾根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关于争端的解决以及附件七关于仲裁程序的规定,就南海岛礁争议向海牙国际法院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根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关于争端的解决以及附件七关于仲裁程序的规定,就南海岛礁争议向海牙国际法庭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菲律宾要求仲裁庭裁定斯卡伯勒浅滩,也即中方所称的黄岩岛和中方所控制的南中国海岛礁不能产生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中方在南中国海所主张的“九段线”违反《公约》等。
2013年2月19日,中方拒绝接受并将仲裁通知退还给了菲律宾。北京自此持续重申其不接受和不参与该仲裁案的立场。 然而《公约》附件七规定,在一方不参与的情况下仲裁庭仍可组成,“争端一方缺席或不对案件进行辩护,应不妨碍程序的进行”。
2013年6月21日,由5人组成的仲裁庭根据《公约》附件七规定的程序组成,仲裁转入仲裁庭主导的程序。
2015年7月7日至13日,仲裁庭对此案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进行庭审。
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作出了《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法庭的裁决对菲律宾的15项诉求中的7个事项具有管辖权;对菲律宾的另外8项诉求是否具有管辖权,将与实体问题一并审理。
2015年11月24日至30日,仲裁庭对本案进行了实体审理。
2016年6月29日,仲裁庭宣布,将于7月12日在海牙对菲律宾诉中国大陆仲裁案发布最后的裁决。
责任编辑:林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