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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纽约若被拦查 可要求警察留名片

NYPD将修改巡逻指南 拦查前要征得同意 若被要求警察必须给名片

纽约市警察在地铁站过道设的临时检查点。 (JEWEL SAMAD/AFP/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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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钟鸣纽约报导)在被警察盘问或者调查之后,你是否曾经接到过警察的名片?恐怕没有。不过,在纽约这将很快成为现实。

在2012年和2014年,纽约市议会曾经提出一些改进警察局工作的措施,这些措施现在统称为“知情权法案”(Right to Know Act),据称这一法案获得了市议长马丽桃(Melissa Mark-Viverito)以及很多市议员的支持,如果在市议会投票,很有可能获得通过。不过,日前,事情峰回路转,市议长宣布,纽约市议会将不对这一法案进行投票,改由纽约市警察局自行执行相应的措施。马丽桃在与市议会同僚的闭门会议中公布了这一决定。

“知情权法案”所涉及的措施,获得了市长白思豪当局以及警察局高层的同意,可能会对警民互动方式产生较大的影响。其中一个法案要求警察在“没有特定理由(without probable cause)”进行街头拦查时,需要先征得同意。根据各方达成的协议,纽约市警察局同意修改《巡逻指南》(Patrol Guide),要求警察在进行街头拦查时必须先征得对方同意,必须获得“可以”(yes)或“不可以”(no)之类的明确答复。同时,在街头拦查,或在检查点搜身、搜查财物,或者对住家进行搜查时,如果被搜查对象提出要求,警察必须提供名片给对方(名片上需有警察的名字、警衔等信息)。

市议长马丽桃在星期三接受采访时表示,她相信这些措施的实施是正确的方向,而且“改革正在获得进展。”她表示,警察局将在未来九个月内对警察进行培训,然后,这些措施将立即开始实施。

另外一项试图将“锁喉”定为非法的法案,没有获得通过。目前,纽约市警察局禁止使用锁喉,但并没有法律规定锁喉违法。纽约市警察局局长布莱顿和市长白思豪,都反对这一法案,白思豪曾经明确表示,如果市议会通过这一法案,他会否决。◇

责任编辑:周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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