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报可疑交易 兆丰纽约分行遭罚1.8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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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20日讯】兆丰银行纽约分行因未依规定申报疑似洗钱交易,遭美国重罚1.8亿美元,折合新台币近57亿元,为第一家台资银行遭美国重罚者。

中央社报导,兆丰金控台北时间19日晚10时30分召开重大讯息说明会表示,美国纽约州金融局(The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Services)在2015年1月到3月对兆丰银行纽约分行进行一般业务检查时,发现该分行2012年的汇款交易,未依相关法规申报可疑交易,涉及违反银行保密法及反洗钱法,遭到重罚1.8亿美元,折合新台币56.9亿元。

兆丰银行被要求在10天内缴交本项罚金,若在今年全数认列,预估影响兆丰纽约分行每股获利逾0.4美元,依该分行平均年获利2,500万美元估计,要7年多才赚得回来。

兆丰金控指出,根据与DFS签署的书面协议,除了缴交罚款外,还将委请DFS指定的顾问负责监督及协助改善纽约分行确实遵守法规,和聘请DFS指定的专家进驻纽约分行,检视过去3年的交易。

兆丰金控表示,之后仍将持续与DFS合作,提升纽约分行防制洗钱的各项机制。

此事在今年上半年爆发后,兆丰银行即与美国主管机关多次协商,曾任兆丰金总经理的徐光曦本月16日临危接下董座印信后,立即飞到纽约坐镇处理。

金管会副主委桂先农表示,根据国际洗钱防制规定,金融机构若发现疑似洗钱的金融交易,应向当地洗钱防制中心提出申报,兆丰银行纽约分行未依规定提出申报,因此遭重罚。

金管会官员说明,过去台资银行在美国当地也曾发生未依规定申报而被要求改善,尚未发生被罚款的事。

桂先农说,台湾在洗钱防制方面的规定,适用国际的48项建议,结汇金额超过新台币50万元须向中央银行申报。

台湾目前有八家银行在纽约设有分行,包括台银、兆丰银、华南银、彰化银、第一银、土银、中信银及今年初刚设立的合库等,另外台湾企银也预计近期成立分行。

在纽约设立分行的台资银行,每年皆应接受纽约联邦准备银行(Federal Reserve Bank of New York)及DFS的业务检查。

责任编辑: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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