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天津大妈被重判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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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1月02日讯】2017年第一天出现这条新闻:天津夜市摆摊打气球被判刑的大妈,“最大心愿是在看守所过年”。有网民称这简直是北京雷洋案的涉枪版。因为天津大妈被认定“非法持有枪支”判刑3年6个月。

据报导,去年10月,天津警方以“非法持有枪支罪”逮捕13名气球射击摊小贩。截至2016年12月31日,8人取保候审,4人羁押看守所。而已于12月27日一审宣判的大妈摊贩(赵春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决生效10日后要入监,赵妇女儿告诉媒体,母亲所谓“在看守所过年”是不想到监狱过年,引发关注。

舆论焦点一,法律界人士多指向公安部2010年出台的“判定标准”,他们认为对枪支认定标准设定过低,生产制造销售玩具枪的都可视为军火贩子。法律专家进一步指出,为什么法院要以公安的标准来判案,公安部的通知并不能去解释刑法,何况公安部根本没有立法权,还有多少这样的规定通知在运行,而且“从公安局到检察院、法院,整个系统都没有纠正的机制”。这显然就是在说周永康的流毒影响。

舆论焦点二,摊贩摆摊地点紧邻天津地标——天津眼摩天轮,自他们摆摊以来,从不曾被警察告知不能经营这种游戏,他们都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月缴500元摊位费,但没有收据,也不知具体谁在收。据武长顺案,天津警务与地方“保护费”均为其地盘。武长顺落马后,看来有人接盘。那么天津现任书记李鸿忠应该调查谁在收钱不给收据。

在舆论聚焦的这两点之外,据媒体引述当事人说法,当时一起被带走的13位摊贩没有一个抗议,是因为警察(未着警服的便衣)说:“一起回去鉴定(枪支)一下,过几天就把你们放出来”。

据披露的官方资料,2016年5月起天津公安机关开展“治枪患”专项行动,6月起天津市公安局联合市高院、市检察院共同打击涉枪犯罪活动。这就令人质疑,是否为了完成年底的任务,公检法合作,警察只要抓人,检方就起诉,法院就判刑。后面就可以报告绩效通告媒体,“天津展开治枪行动,破获几起几人非法持枪案件,收缴枪械几支”等等。

以上这些是天津这起新闻事件能够目测的表面。若深及以下,或许和北京雷洋案有异曲同工之处。

在雷洋案发生之前,北京公安系统最大变动是在2015年3月,傅政华被免北京市公安局长职务,专任公安部副部长,王小洪接任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到了2016年5月时已逾一年,新领导在旧系统引发的冲突也来到临界点。与此同时,雷洋案发生,激起民愤。

雷案舆论高烧不退之际,2016年8月傅政华再卸任中央政法委委员,10月北京市市长王安顺卸任,而王曾任北京市政法委书记。12月雷洋案涉嫌警察被免起诉后,北京展开大规模盘查多家涉黄名店。已有文章道破天机,全国各地包括北京在内,辖区内的涉黄娱乐场所,都是公安系统的“自家生意”。

由此看来,抓嫖、扫黄,公安两股势力分别有不同动机与目的,涉及两方激烈博弈。那边被换被免的人不甘,制造民愤事件。这边敲山震虎。那边京津一体,公检法一家,再整出个天津重判“涉枪”摊贩,引发众怒。接下来若换这边出手,结合中纪委巡视通报来看,公安高层的周永康流毒或有人被抛。#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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