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轮功辩护 王磊律师阅卷被限自由数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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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26日讯】河南律师王磊,日前在甘肃通渭县办理一宗为法轮功修炼者辩护的法院阅卷,但在准备拷贝光盘资料时被阻挠,并被限制自由四个多小时,后又被强制收回已经复制的两本案卷和拍下的光盘照片。王磊指责法院的做法严重侵犯了律师合法权益。

河南律师王磊10月24日傍晚5点56分在微博上留言说:今天下午到甘肃通渭县法院阅卷,补充书面两本薄卷很容易,有六张光盘视听资料我浏览一下提出拷贝,刑庭孙庭长一开始说没条件, 后又推脱让下次再来拷贝,我坚持,宋跑到院长办公室请示快一个小时了。孙明确告诉需要请示院长。

王磊律师25日接受本台采访时告诉记者,他办理的是一起法轮功案,当事人被控破坏法律实施,由于六张光盘中有审讯时对当事人头部遮挡的镜头,因此他坚持要求拷贝,结果被限制了四个多小时人身自由才获准离开,期间,他已经复制的两本案卷被收回,拍下的光盘照片也被强制删除:“先看视频光盘,一看,浏览了两张我认为更有必要拷贝光盘。这个光盘的内容显示审讯的过程中,镜头竟然有把我的当事人头部遮挡,光露脖子以下的讯问。因为我在会见当事人的时候,(当事人)脸上被打青刚好相符合。我当场要求拷贝,等来的结果是孙庭长带着两个法官、带着法警队长把我叫到一个房间,好象要给我做笔录,问的问题居然是污蔑我律师证复印件有涂改的地方”。

王磊说,法院声称他的辩护手续不完备,这是非常荒唐的:“(我离开时法院)把我递交的辩护手续退给我说,等到你的手续齐备了,再来阅卷。完全是非常无耻荒唐的。按照刑诉法的规定,律师证原件、委托书、律所公函就可以了。律师权益、法律各方面他们视同无物,非常非常猖狂,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第二个就是侵犯律师的人身权和辩护权,就是阅卷权。”

关注事件的河南维权人士孟晓东认为,法院有法不依让人气愤:“就是有法不依。自己定的法律,哪里还按着法律走?律师阅卷本来就是律师应有的权利,律师本来就是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事。就算是法轮功案,律师又没有泄漏案情。”

事件也引发不少律师同仁的关注,有律师表示,甘肃地方法院的做法与刚刚结束的十九大强调的全面依法治国背道而驰。也有律师在网上留言讽刺道:依法治国,更进一步。

--转自自由亚洲广播电台(原标题:王磊律师阅卷受阻 被限制人身自由数小时)

责任编辑: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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