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律协新规出台 被指打击律师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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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采访报导)日前,中国大陆“全国律师协会”推出的《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已施行。规范中尤其要求律师在刑事诉讼法庭上不得“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否则会受到法律追究。大陆法律界人士对此表示,中共此举是在打压言论自由。

10月5日,中共喉舌新华社报导称,《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规定: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中“人身权利和执业权利不受侵犯”,“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这是在限制律师权利,打压言论自由。”安徽前检察官沈良庆对大纪元记者说,他表示该规范的目的是中共想限制律师的合法权利,操控社会舆论,为其镇压民众提供方便。

“在美国,霍姆斯大法官给危害国家安全下了一个定义——有着即时和现实的危险。”沈良庆表示,该定义是指推翻国家的暴力行动在即,并且现实中已经付诸行动。

那么中共所说的“国家安全”指的是什么?沈良庆说:“中国现在是党国,它实际说的是危害中共一党专政的安全,不是国家安全。”

该规范中还提到,律师不得叫当事人或其他人员“到司法机关或者其它国家机关静坐、举牌、打横幅、喊口号、声援、围观”。

中国著名人权律师程海认为这项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是变相打压律师的言论自由。一方面中共现行的《律师法》豁免律师在庭辩中的言论,而此项规范只是行业规范,不具有法律效应。另一方面,规范中的“危害国家安全”从法律角度讲是指有推翻国家的实际暴力行动,但是从目前被定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案例来看,是中共当局把律师对其专政体制的负面评价扩大化,在打击律师的言论自由。

程海表示,司法部对律师的“严管”,不是在规范律师行为,而是在管控律师的言论自由;而造成这一结果的根源在于现今中共要解决问题,依据的不是法律而是权力。比如,“709”案的周世锋、李和平、胡石根,因发表了对国家转型的言论而被扣上“危害国家安全罪”下面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再比如,法轮功信仰者,(中共)“给定罪不需要用国家法律作为依据,专制制度的结果就是不讲理,没有法律依据”。

他还举到前段时间“因言获罪”的山东人权律师祝圣武,表示中共吊销祝圣武律师执照的做法完全违法。“祝律师发表对毛泽东的看法,是作为一个公民的言论自由,既不‘危害国家安全’,也不是在庭审辩护期间的辩词。他们(中共当局)对待祝律师的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2017年9月6日,山东省司法厅发出通知书,称祝圣武在新浪微博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拟给予吊销律师执业证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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