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论江泽民涂鸦中国法治】之八

梁木:大陆检察院的“厚与黑”(下)

人气 1300

接上篇

四、反贪局——反过来贪

1.反贪局的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简称反贪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内设机构。于1995年成立,负责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

2014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正式批准最高检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整合现设的反贪污贿赂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职务犯罪预防厅,成立新的反贪总局,由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高于原来的局级配备。

据中纪委介绍:新的反贪总局有利于直接查办大案要案,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的体制机制障碍。

笔者认为:不脱离体制的破和立,无正义可言,因为,无论反贪局的规格高低,都不可能改变被江泽民腐败了的检察官,更不可能改变被江泽民涂鸦了的伪法治体系。

2.公诉权力下的罪恶

大陆各级检察院搞贪腐有一个共性,打法律的擦边球:即鼓励、放纵检察官向企业敲诈钱财,他们认为:用个人手段敲诈来的钱财供给检察院集体分享,这不构成犯罪。

据相关审计报告显示:全国法院、检察院两家,仅1997年和1998年财务收支,查出乱收费、乱罚款,隐瞒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拖欠截留应缴预算收入和财政专户收入,以及挤占挪用诉讼费、罚没收入和案款等问题57亿元。还发现:法院、检察院两家涉嫌贪污、私分和挪用公款案81起。

检察官搞腐败的特点是,打着反腐败的旗号,干腐败勾当。主要表现如下:

(1)趁火打劫

为干部改善福利,检察院把趁火打劫的进钱渠道就定在那些被江泽民闷声发大财的、但不属于江泽民一伙的原国有集体企业厂长经理身上。于是,他们打着反贪旗号,介入企业,绑架、敲诈、勒索企业家。

如东北某区检察院,以收贿罪逮捕了区内一镇(村)企业家,该企业家利用城区改造项目,收受开发商贿赂金额千万。检察院为把这案子作成干警的福利,十分重视,召开党组会决定办案人选,竟由主管反贪工作的检察长亲自出马,先将该案件做成铁板一块,让受贿赂的企业家认罪服法,然后,使出三十六计:跟这受贿赂企业家套近乎、一边显示检察官办案的神勇,一边讲梁山泊宋江的江湖哥们义气,一边“苦穷”。受贿赂企业家心领神会,退赃后,以赞助名义上贡检察院五百万元,另为检察长送豪车一台,结果被无罪释放。

这出戏叫“捉放曹”,是检察院运用刑事诉讼法敲诈勒索企业家的最典型玩法。它的基本功源自于江泽民集团以物权恶法取代宪法出台刑事诉讼法的邪恶。利用江泽民哄抢瓜分国家经济后涂鸦的恶法作恶,检察院受益匪浅。全体干警得蒙赞助,吃喝玩乐、游山玩水、大发奖金,美美的享受了一阵子。

诸如此类,己成了今天中国大陆检察院为检察官谋福利的生财之道。

(2)统吃小金库

习近平打虎反腐之前,大陆各级检察院为了从财政那里捞到更多的罚没款,都把手伸向企事业单位的小金库。

当今中国三千多个县中,财政处于赤字的县有二千多个。这些县由于经济发展缓慢,财政十分困难,为搞编制外收入,县政府采取一些非法手段与检察院之间搞利益互惠的歪门邪道默契。检察院与财政的默契是:由检察院负责为财政收缴小金库资金,财政将收缴总额80%返给检察院。

由于检察院对什么叫小金库、小金库的政策界线不懂,因此,为搞钱,是不是小金库都来个统吃,经常通过突袭将一些单位的正常经费强行从银行划走。

检察机关反贪,为国家挽回损失是份内的事,是天职,为什么对于收回的财产,财政却返给检察院当作办案经费进行第二次私分?有的检察机关采取收回的经费给办案人员挂钩,怕审计部门或纪委监审部门查出来,他们多弄虚作假,如开一些修车票,运费票,饮食发票等做假账,把自己挂钩应分得的收入套领出来,既逃避了有关部门的检查,又偷漏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有的检察机关还采取让检察官集资买几辆破烂车、挂上警牌,每月就以高租金的形式将这笔款项套领出来,在办案人员中私分,这种方式在各级检察机关中相当普遍。这些检察院太攻心计。让老百姓和习近平看到的是检察官们坐着破车,他们多么的穷,多么的廉政,经费多么的紧缺。殊不知,在这种遮人眼目的破车下,暗藏着多少检察官们私分人民财富的罪恶勾当。这才是当今中国的检察官们为什么要采取一切手段,不惧违犯法律法规也要超越职权办案的关键所在。

各级检察机关按照各办案小组收回钱的一定比例返给办案人,以资鼓励。办案人员为了钱,不顾法律的尊严。由此,也派生了大量的假案、错案、冤案,甚至在办案中为了钱,取假证、取伪证、威胁证人,要证人照检察官们的意图作证,否则,就威胁证人是作伪证。因此很多证人不敢实事求是的作证,只能按照检察官们的要求去作证,这样在全国范围内造成冤假错案无数。

这里,笔者要揭示检察院制造的一个谎言: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XX经济损失。事实上,大陆各级检察院每年罚没小金库的存款数字惊人,但是,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被一些省市通过地方财政又返回检察院私分了。说办了多少大案、要案,为人民追回了多少损失,其中是有水分的。

五、反贪局是江泽民集团寄生的罪恶体

反贪局成立于江泽民带领党员干部哄抢瓜分公有制企业初期,针对贪赃枉法官员潮涌、大陆民众不满的状况,江泽民挂靠检察院成立了一个反腐“执法摆件”反贪局。当时,领着江绵恒抢了“上联投”的江泽民秀这个“局”就是给中国人民看的。其实,江泽民给官做的各级反贪局局长都是些大贪、巨贪。

这里,需要澄清另一个党文化的谎言。中共为欺骗中国人民继续相信共产党是“伟光正”,便将他们搞内斗的事杜撰到检察院的反贪局,以《人民的名义》将一群搞敲诈勒索贪污腐败的检察官包装成“国家英雄”,让13亿中国人民去作粉丝、为他们点赞。

让人民通过热爱被中共包装成国家英雄的检察官为切点,进而去热爱那个养活着检察官的中共。

中共太阴:用拥有亿万资产、私人生活奢侈的影视演员扮演检察官,让人民透过偶像演员去偶像化检察官、偶像化中共,这个诡计是必须被拆穿的党文化。

事实上,从江泽民腐败治国治党治军开始,反贪局就成了检察院效仿江泽民搞贪腐犯罪活动的造币机、检察官敲诈勒索的招财树。

接下来,我们就看看全国各地在反而贪中失手的那些反贪局局长是怎样搞贪腐的。为方便阅读,以下是笔者简要梳理的局长们的犯罪特征。

特征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罗辑带头贪

前最高检检察长韩杼滨曾在向最高立法机关汇报教育整顿工作情况时,披露了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原正、副局长罗辑和黄立志的违法违纪案情。

韩杼滨说,中国检察出版社原社长罗辑,在任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期间,擅自将办案中依法追缴的赃款、(暂扣款)存入公司账户、以反贪总局办公室名义存入银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罗已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销出版社社长职务的处分。原副局长黄立志,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接受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被免去反贪总局副局长职务,调离检察官工作岗位。

笔者认为:检察院为贪污犯罪的总局长实行的这些保护性处罚措施,不仅让失去职位的逍遥法外,同时,让在位的、继任的、手下的更敢干了。这也是反贪局反而贪的动力之源。

特征二: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只要被查,都是大案。

在2017年8月10日一期的广东省纪委机关刊物《广东党风》里,披露了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原局长杜言的落马细节。

2015年6月19日,经广东省委批准,杜言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经认定,杜言违纪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25亿元、港币约1298万元、美元3万元。在十八大以来广东的落马官员中,杜言的贪腐金额位居前列。

杜言讲“诚信”、讲“义气”的名声在外,而他不为人知的背后,是通过“杀熟”来谋取私利。凡是他能插手的案件,杜言一开始都会把相关涉案人置于死地。等对方急了,上门求助了,再慢慢为当事人解套,解套的价码是最低500万元,要求对方以投资等名义支付,少一分都不行。

再来看反贪局局长穆新成亿万富翁的“致富”之路。

据2009年6月25日《成都商报》报道:山西省繁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穆新成被纪检部门“双规”。有知情人士称,穆新成的财产大概有2亿元,均系以办案名义敲诈所得。

穆新成“敲诈”的对象,是矿老板和涉矿的各级政府官员,敲诈使用的手段是:谁不给钱就“双规谁”、就办谁的案,从而迫使矿主乖乖进贡。这些有钱的主,因为自身不干净,也就很自然的接受了穆新成的敲诈。

身为反贪局局长,竟然利用手中的权力实施“敲诈”,让人感叹其胆大妄为。不过,他的行为至少折射出两点现实:其一,不干净的矿主和官员实在太多,要不然,他也不可能“敲诈”到2亿元的财产;其二,监督机制实际上是虚空的。

特征三:肆意享乐,无法无天(贪污过亿、妻妾成群)。

据人民网论坛一篇爆料文章:原衡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长、河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刘宏竟有四个老婆、六个孩子、家产上亿。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的四个妻子是怎么和他办理的登记?6个儿女是怎么上的户口?家产上亿,却立功受奖无数:2002年,荣立中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委、河北省政府等六部委个人一等功。2003年当选燕赵都市报主办的“感动河北年度人物”。2004年被河北省检察院记一等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侦查员”。

特征四:把检察权当敛财工具,为“卖权换钱”挖空心思。

广东茂名市纪委通报称:化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郭志玲,2016年10月,被电白区人民法院认定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3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郭志玲利用职权敛财,己成病态:经常研究化州市各单位“一把手”的“含金量”。每当反贪局收到有民众对化州各单位“一把手”的信访举报,她先把当事人“请”到反贪局,再让当事人家属“急”起来。看到“火候”到了,郭志玲便会通过中间人找当事人家属谈判,根据当事人职位的含金量高低谈好价钱。之后,当事人家属必须按照郭志玲设计的付钱流程将钱送出去,收钱之后郭志玲就会让反贪局放人了事。如化州市镇中心小学校长李某某涉嫌受贿被化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着急的李某某妻子通过中间人送上30万元给郭志玲后,李某某最终免予刑事处罚。

据称:在反贪局长的位置敛财,郭志玲从未间断过被人举报。但郭志玲不惧怕、不在乎。其实,何止郭志玲贪得“爽”,从江泽民腐败治国到今天,郭志玲不过是诸多利用反贪职权反过来贪的反贪局长中的一个。

今天的中国大陆,反贪局长反而贪,并不鲜见。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局长罗辑向下,江苏省检察院反贪局长韩建林卷入官员贪腐、涉案金额2亿;湖南省邵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李勇涉黑,太原市反贪局局长贾军英受贿53万元,贵州省反贪局局长刘国庆受贿43.7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的张建辉受贿2000万,广东新会反贪局副局长谢建卓侵吞公款1205万元、港币460万元被判处死刑等等,凡是被媒体爆料的反贪局长都是反而贪。

其实,今天中国大陆的检察院里,搞贪污的岂止是那些被媒体爆料的反贪局长。在江泽民腐败治国影响下,有几个不贪的?用这样一群搞贪腐的人去架构国家反腐队伍,实在是一种悲哀。这是中华民族的悲哀,是江腐败治国的必然结果。

“反贪者”之贪,贪掉了社会的正义与法治的威严。被江泽民腐烂了体制的国家机器,己经无药可救。唯有解体中共,将江泽民绳之以法,才可能重建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家,才能够让人尽其才、官尽其职,政府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

责任编辑:高义

相关新闻
梁木:两高“卖法”充当第二“人大”(上)
梁木:两高“卖法”充当第二“人大”(中)
梁木:两高“卖法”充当第二“人大”(下)
梁木:论祸国殃民的公安恶警(上)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