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二十年 香港经济人权法治皆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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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汉、周慧心采访报导)英国智库“亨利杰克逊学会”(Henry Jackson Society)的亚洲研究中心日前发表研究报告,批评香港“回归”20年后,公民、人权及法律权利倒退。香港资深大律师梁家杰表示,中共干预香港自治,使香港经济、人权及法治都受到影响。

据美国之音11月2日报导,该报告表示,在广泛领域,仅过去10年,香港的民主和法律权利遭受惊人和严重的下降。中国大陆以一些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损害香港的立法程序和司法体系,使这两个领域服从北京;中国大陆执法人员使用非法绑架手段,对付挑战中国大陆领导层的人士;香港在无国界记者“世界媒体自由度”的排名,从2002年的第18位降到2017年的第73位。

经济倒退

香港曾经是亚洲经济四小龙之一,有“东方明珠”的称号。“回归”前的20年中(1977至1997年)香港GDP与人均GDP每年平均增幅,分别为6.6%与4.8%;但“回归”后的20年(1997至2017年)两项增幅分别降至3.2%与 2.6%。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WB)的统计,1997年香港经济规模排在全球第24位,当时中国大陆为全球第八大,香港经济规模约是内地的18.4%。到了2016年,香港经济规模全球排名降至第34位,而大陆经济跃升为全球第二大,香港经济只相当于大陆经济的2.8%。

香港资深大律师梁家杰对大纪元记者表示:“回归以前香港本地的资金取代英国人的资金。比如说李嘉诚先生跟其他一些香港本地的资本家,他们逐渐地取代了原来英国殖民地主导的经济,这20年下来,我清楚地看见这个红色的资金把本地的资金排挤出去。”

他提到,最近李嘉诚将其中环物业出售给大陆财团。据《华尔街日报》的报导,11月1日晚,李嘉诚名下长实集团发布公告表示,以402亿港元将其名下的中环中心出售给中国港澳台侨和平发展亚洲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其中一个股东为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报导认为,中联部与这笔大型房地产交易的关系不同寻常。

梁家杰表示,中共排挤香港资金的目的是,“希望在香港做成一个情况,就是香港人,我们日常的生活,我们的打工,住宅楼全都是中资的”。

据彭博(Bloomberg)观察,1997年香港回归时,香港的经济是由李嘉诚与怡和控股等大型香港本土企业主宰;随着中国企业势力移入香港,20年来香港本土势力逐渐缩小,特别是在金融、房地产、电信业最明显。

香港的房价持续升温,大批“红色资本”流入市场,成为推高房价的因素之一,“安居乐业”对香港年轻人而言成为难以实现的想像名词。(数据来自香港差饷物业估价署)
香港的房价持续升温,大批“红色资本”流入市场,成为推高房价的因素之一,“安居乐业”对香港年轻人而言成为难以实现的想像名词。(数据来自香港差饷物业估价署)

人权倒退

除了经济,香港的人权现状也令人堪忧。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主席碧华依今年1月表示,香港整体人权状况已倒退至回归以来最差水平。

梁家杰说:“在香港回归以前,我们可以示威、集会,这一些都是比较自由的。回归以后,按照公安条例这就不批了。就是有一个要求,你要从警务处处长那里去拿得一个《不反对通知书》,你才可以进入这一连串的社会行动。”

国际特赦组织发表的2016年人权报告中罗列了去年在香港发生的多项人权事件,包括铜锣湾书店风波、人大主动释法取消议员资格等。

“自由”曾是香港的骄傲,但如今新闻自由及表达自由方面亦见倒退迹象。例如ViuTV抽起八九学运领袖王丹和前港大学生会会长冯敬恩的节目;《明报》刊出“巴拿马文件”报导后,执行总编辑姜国元突遭辞退;5月人大委员长张德江访港,记者完全无提问机会;网媒仍未能进入政府总部等地方采访等。

根据无国界记者组织评比,2002年香港是全亚洲新闻自由排名最高的地方,排名世界18,但2017年却降为第73位。

法治倒退

梁家杰表示,香港现今的法制情况,是香港人最为忧虑的。他说:“我们的法源原来是根据《普通法》,我们用法律来保障人权、自由,来限制公权力的行使,来保障弱势、小众的权益。现在的法源,直接追到最高人大常委会释法的这个安排。这是中共的一个政治黑箱,在黑箱里怎么做怎么解释,完全是服务于共产党政治上‘因时制宜’的需要。”

图为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家杰手持基本法 指中联办涉嫌违反基本法第22条,就是中共所属各省市不得干预特区事务。(摄影:潘在殊/大纪元)
图为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家杰曾手持基本法指中联办涉嫌违反基本法第22条,就是中共所属各省市不得干预特区事务。(摄影:潘在殊/大纪元)

全国人大先后五次释法,第一次始于1999年对居留权问题的释法,而此次释法让北京拥有审批香港永久居民资格的全权。

第二次是关于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特首的产生办法最终会由普选产生,但并未明确的订立具体的方案和时间表。不过,《基本法》附件一第七节亦说明了选举条例可以在2007年或以后被修改。

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4年4月6日主动释法,明确表示在《基本法》的框架下修改选举条例必须得到人大的支持,同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否决了于2007年行政长官选举及2008年立法会选举中实行普选。

第三次释法是就新行政长官任期的释法。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释法问题进行表决,全体委员一致通过补选的行政长官任期为前任余下的任期。

第四次释法是关于刚果豁免权。中共人大常委会2008年8月26日表明香港须跟从内地采用中国对外交国的绝对豁免权安排,改变原来按《普通法》制度采用的有限度外交豁免权安排,香港终审法院据此将判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胜诉,毋须为其商业行为承担债务。

2016年的第五次释法是自2004年以来,最为争议的一次,这亦是第二次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

2016年10月12日,梁颂恒、游蕙祯和姚松炎被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拒绝监誓。梁颂恒和游蕙祯在香港立法会宣誓期间涉嫌宣扬港独,引发宣誓风波。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动要求”释法,11月7日表决通过称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职人员必须依法真诚地作出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宣誓,并谨守誓言。

香港资深大律师李柱铭表示,今次人大释法犹如坦克车辗过香港的立法和司法制度。他认为,人大常委有权解释《基本法》,但无权解释香港本身的法例,包括《宣誓及声明条例》。今次人大实际是替立法会立法,修改法律,形容是“有史以来最差的一次释法”,“已经修改了法律,还有要有追溯力,这完全践踏我们的法治。”#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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