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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外省车驶近天安门被罚 山东女怒告交警

2017-02-1305:24 中港台时间|02-1401:5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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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2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文朴综合报导)北京天安门、长安大街都是中共的敏感地点。山东王女士去年驾车驶入长安街时,结果被交警截停罚100元并记3分。王女士认为北京交警侵犯了她的基本人权和路权,将对方告上法庭。

《北京青年报》2月12日报导,2月10日,王女士状告北京东城区交通支队案件开庭,庭审现场,王女士认为,北京交警出台的《关于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非法,《通告》不应该区别性对待公民,区分北京、外地市民。

王女士说,该《通告》违反了中共《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共《宪法》第33条第二款规定的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应予废除。

北京东城区交通支队帅府园大队则答辩称,《通告》不属于《立法法》规定的法律保留事项。

2016年10月16日早,来自山东青岛的王女士驾驶山东牌照小汽车驶入北京长安街。当王女士驾车到东长安街南池子大街南口时,突然被东城交通支队帅府园大队民警拦下,并被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交警处罚的依据,就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15年11月10日发布的上述《通告》,《通告》规定,2015年11月27日起,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不含)至国贸桥(不含)之间等路段,每天早上6时至下午10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的载客汽车(包括私家车)通行。

随后,王女士将东城区交通支队告上法庭,该案于2016年11月3日立案。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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