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放弃上诉即时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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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宜庭香港综合报导)“暗角七警”事件主角、社工曾健超于2014年占领行动期间,被指向警员泼淋液体并拒捕,去年中被裁定1项袭警及2项拒捕罪成立,判入狱5星期但获准保释等候上诉。曾健超前日(20日)突称放弃上诉,昨日到高等法院处理相关法律程序,并即时入狱服刑;律政司代表表示,无意就曾健超的刑期提出复核。

曾健超昨日早上9时抵达高院,他指要为自己行为负责,但强调当日泼的是清水而非其它液体,“对得住天地良心”。

 他又指,放弃上诉另一个原因是七警案已经定罪,及考虑到若上诉得直会影响七警案刑期,而不是担心上诉会加重刑期。

在确认曾健超是自愿放弃上诉后,法官黄崇厚颁令曾即时服刑。曾健超预计,扣减假期后自己需入狱31天。

另外,身为社福界选委的曾健超本月26日会在狱中投票选特首。

在高院外,曾健超的支持者举黄伞,高呼“(特首)梁振英坐监”。

曾周一透过面书(fb)帖文表示,他当天向警员泼的是清水,但他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将会放弃上诉。帖文说:“就袭警及拒捕的控罪,经过深思熟虑后我决定放弃上诉,并即时‘找数’。”他又说,由参与社会运动的第一日开始,便有心理准备及知道抗争是要付出代价,亦明白当晚所作行为为法例不容许,须负上责任。◇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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