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或立法严管服用医用大麻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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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林达澳洲阿德莱德编译报导)南澳警务厅长马里诺斯科斯(Peter Malinauskas)证实,尽管医用大麻可能获得解禁,但政府正考虑立法,不允许服用大麻药品者在短时间内开车。

据广告报(The Advertiser)报导,议员们在州议会辩论引进新法规——加重处的罚酒后及吸毒后的驾车行为。回答提问时,马里诺斯科斯预示,由于路边抽检的数量上升,每年用以法医检测驾驶者是否服用毒品的经费将增加近10万元。南澳警方所做路边测试的结果,需由法医在化验室确认。

向议会提供的2012-2016年数据显示,南澳有4,474名驾驶者THC(四氢大麻酚——大麻植物中的活性成分)检测呈阳性。另数千人检测结果显示,其服用过THC及摇头丸或冰毒等其它毒品的混合物。

马里诺斯科斯说,如果议会通过法令将医用大麻合法化,那么服用者必须保证体内没有THC成分后才可驾车。他说:“警方的检测仪在服用后的几小时内仍可探测出体内残留的THC成分。”

被发现体内有THC者,会接到书面指令:五小时内不得开车。马里诺斯科斯说:“毒品影响一个人的判断力,使其变得性急、好斗、自我感觉膨胀,导致危险的驾驶行为。”

政府提议的新法规要求,首次测出毒品阳性的驾驶者,将被吊销驾照3个月,重犯者吊销期加长。如果检测呈阳性的驾驶者,车中带有16岁以下儿童,则在重获驾照前将被安排进行毒品、酒精依赖度评估。并知会相关儿童保护部门。

影子警务发言人诺尔(Stephan Knoll)则提出,该法规应修改为进行戒毒康复,而非作依赖度评估。他说:“要明智对待这种犯罪行为,我们需要帮助人们摆脱吸毒,不要再沾染毒品。”

目前整个南澳只有一家诊所提供毒品、酒精依赖度评估,等候期从四周到六周不等。

马里诺斯科斯说,明年政府将号召更多的诊所提供该项评估。

诺尔说:“很明显,获取评估及等候法医检验结果的时间将滞后。”

责任编辑:陈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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