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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险扩大对象 台农会合作社7月强制投保

农会与合作社等食品业者未来也得投保产品责任险。图为示意图。(Fotolia/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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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农会与合作社等食品业者也得投保产品责任险,食药署8日公告修正“食品业者投保产品责任保险”,扩大实施投保对象,纳入具有工厂登记,但未有公司登记或商业登记的食品业者,包括:农会或合作社等全台约130家业者,应于今年7月1日前完成投保,违者处以3万~300万元的罚锾。

食药署表示,投保产品责任保险,使消费者吃得更有保障外,更能分摊业者在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件时的风险。过去只要求公司、商业登记的业者得投保,这次修正法规弥补过去的不足,扩大投保对象,只要是制造或输入食品的业者,皆得投保。

食药署进一步表示,这次修正,纳入具有工厂登记,但未有公司登记或商业登记的食品业者,如:具有制造或输入农产加工品的农会或合作社,全台约有130家业者,另也叙明委托及受托制造厂商,应以委托厂商优先投保,对其产品负相当之管理责任。

食药署表示,未依规定投保产品责任保险,可处3万~300万元的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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