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统计:大陆新增79位法轮功学员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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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02日讯】据明慧网最新发布的5月份信息统计,大陆新增7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36人被非法庭审。

非法判刑最严重省份依次为:辽宁,13人;河南,11人;福建,11人;山东,7人;四川,6人;吉林,5人。判刑分布在大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明慧网)
(明慧网)

庭审则发生在大陆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19名法轮功学员聘请律师在法庭上做无罪辩护;也有法轮功学员亲属在法庭上为自己的亲人做无罪辩护。

5月份的统计中,有6人是2016年被判刑,但最近才被披露出来。

截至目前,2017年,大陆至少有431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四川何冬梅、罗君被判刑 律师家属作辩护无罪

四川南充的法轮功学员罗君和何冬梅分别被判刑4年和2年。

2017年5月15日,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罗君、何冬梅。罗君家人请了两位律师做辩护人,何冬梅由自己的丈夫做辩护人。3位辩护人在法庭上陈述两位当事人无罪。

何冬梅的辩护人在庭上出示了公通字2000年39号文件复印件,还出示了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档的决定》”;指出该决定专门废除了1999年不许出版法轮功书籍的两个通知,标志着法轮功书籍可以正常出版印刷,不再受新闻出版限制。

他也出示了公通字2000年39号文件复印件。公安部2005年发布的这份文件认定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

罗君的律师唐天昊着重从细节方面逐一反驳了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据”。

罗君的另一位律师梁小军就案件性质做了充分辩护,表示法轮功真善忍是一种应该保护的信仰,而不应该假借法律之手进行打压。

依法诉江 甘肃张亨通被判刑

甘肃省会宁县法轮功学员张亨通因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非法判刑8个月,罚款5千元。

从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25日,近21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向北京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

张亨通于2016年9月底被绑架,当时他正在家中干活。后被关押在会宁县看守所。

张亨通在看守所已被非法关押快8个月了,并且经常遭到殴打。

5月5日,家人到看守所去探视,狱警推脱说当天不许接见,要等到12日。

5月12日再去探视时,发现张亨通的脸上有伤痕,眼圈青肿。张亨通说,5月1日,他被狱警纵容犯人暴打一顿;眼角被打破,到医院缝了数针。

家人怀疑看守所为掩盖恶行曝光、怕家人追究责任,才故意推迟接见日期的。

福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重判

福建宁德市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人员,联同宁德市蕉城区法院滥用法律,对9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其中:肖传雄被重判12年,杨雄和庄友布均被重判10年;最高罚金5万元,9人被非法勒索罚金17万元。

其中,74岁的金丽燕也被非法判刑8年。

金丽燕老人修炼法轮功前患有:严重的肝硬化、慢性胃炎、心脏病、而且手脚酸痛无力,手不敢碰水,脚根本走不动路。修炼法轮功后,她恢复了健康。

文字整理:叶枫,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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