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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新闻”卢昱宇案二审开庭 仍遭中共判囚4年

2017-09-2814:02 中港台时间|09-2818:2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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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28日讯】9月25日,网络维权平台“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案二审开庭,仍被中共判囚4年。

此前8月3日,卢昱宇被云南大理市法院一审判有期徒刑4年,卢昱宇坚持不认罪,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一直关注案件的维权人士王荔蕻女士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卢昱宇是无罪的,并对云南大理州中级法院的判刑感到很愤怒。

自2013年起,卢昱宇和女友李婷玉在推特上以“非新闻”的网名,统计和发布在大陆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仅2015年通过“非新闻”记录的游行、示威、集会、罢工等事件,就多达28,950起。

2016年6月,2人在云南大理被以“寻衅滋事”罪名拘留。今年8月3日,卢昱宇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卢昱宇坚持不认罪,2位代理律师也为他作了无罪辩护。宣判后,卢昱宇提出上诉。

同年11月,卢昱宇和李婷玉获得了国际非政府组织“无国界记者”颁发的“新闻自由奖”,以表彰他们为新闻自由付出的努力。

目前,李婷玉下落不明。对此,王荔蕻表示:“不知道她是被取保了还是缓刑,估计是回家了,但是没有消息,(当局)肯定是想跟卢昱宇区分开,想单独地打击。”

李婷玉出生于1991年,曾就读广州中山大学英语专业。因关注时政、翻墙发文等遭国保监视,在国保干扰下被迫退学。

2016年7月,李婷玉被捕,2017年4月20日,李婷玉“寻衅案”在云南大理市法院秘密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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