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迫害老百姓的犯罪手段——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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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0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罗琼综合报导)河北邯郸武安市活水乡活水村石云兰,被七八个警察非法抓捕后毒打致瘫至今已四年,期间家属多次控告打人凶手。

自2014年10月以来,石云兰一直瘫痪在武安市第一医院神经外科病房,她的右侧缺失的头盖骨由于补偿金不到位手术一直被耽搁。医疗费已经超过30万元。由于活水派出所拒绝支付医疗费,石云兰已经被医院停止治疗。

中共《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共《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共公安局、派出所、国保大队等机构人员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并对他们大打出手,致死致残等案例不计其数,而打人凶手却逍遥法外。

从1999年至今,中共一直延续其前党魁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杀”和“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政策。

显然,中共冠冕堂皇的法律对法轮功学员而言只不过是一纸空文,在此列举数例,曝光中共人员凶残的犯罪恶行。

农妇被警察打瘫四年

2014年10月9日晚上,法轮功学员石云兰和刘考凤被巡逻的活水派出所警察怀疑粘贴法轮功真相资料,随后被绑架到活水派出所审问。

活水派出所长郭宏杰、副所长李鑫绍不由分说指使七八个警察将刘考凤绑在椅子上,对她不停搧耳光、踢打,以致她的一颗门牙被打掉后血流不止。打人的警察害怕留下证据,赶紧把打掉的牙扔出屋外。

打完刘考凤后,郭宏杰、李鑫绍又到扣押石云兰的房间里,一进门什么也不说照着她的头部猛打。没多久,她被打得呕吐,不省人事。

郭宏杰、李鑫绍见叫不醒石云兰,慌了神,10月10日凌晨6点,准备将昏迷的石云兰送往医院。在路过活水村的途中,派出所警察赶石云兰、刘考凤下车,想把两人扔在路边逃脱责任。

由于石云兰昏迷严重,刘考凤拒绝下车,警察这才将两人拉到武安市第一医院。

10月10日13点,医生给石云兰做了开颅手术。由于她被殴打造成颅内出血时间太久,导致其话语不清,下肢瘫痪,四年来只能坐在轮椅上。

石云兰被中共警察殴打致瘫痪。(明慧网)

活水派出所警察在石云兰入院时交了1,000元医药费,且欺骗家属说:“只要不找律师上告就给解决赔偿”;后几个月陆续给了家属几百元后,便开始推脱责任,拒绝支付医药费和赔偿。而武安市公安局也拒绝立案和开验伤单。

石云兰家属在经过四年的控告和上访后,武安市有关部门把赔偿事项压给了武安市活水乡政府和武安市活水派出所两家单位。

2017年9月,活水乡政府陆续给了家属1万元后,对于家属依照法律列出的赔偿金,开始和活水派出所互相推诿。

四年间,家属多次向邯郸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提出刑事控告,要求追究武安市活水派出所所长郭宏杰、李鑫绍及相关责任者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

遭二十多个警察殴打

2016年4月30日,北京市延庆区永宁镇法轮功学员卢永生、杨进香、胡小鹿和李海英四人在四司村给民众讲法轮功的真相,被警察绑架到永宁派出所。

在永宁派出所,法轮功学员杨进香不停高喊“法轮大法好”,被赵来根等警察及保安协警二十多人殴打两个小时,导致她的脸上、身上多处青紫有瘀伤。警察还往她的脸上喷洒不明液体。

杨进香脸上的瘀伤。(明慧网)

永宁派出所警察当日欲将杨进香关入到看守所,但看守所以杨进香身上有多处瘀伤为由而拒收。永宁派出所警察只好以监视居住为名,第二天将她送回家。

头部、两臂被毒打呈红紫色

2015年8月18日早上10点20分,法轮功学员李培高、唐玉在云南省昆明市南坝小区绿荫大道发神韵晚会(表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大型舞台表演艺术)光盘,被城管跟踪、举报。派出所的警察来了看到是发神韵晚会光盘时说:“可以发,可以走了。”

当警察看到小册子封面上有起诉江泽民的内容时,马上说:“国家领导人都敢起诉?”于是,将两人绑架到西山区前卫派出所。唐玉被反铐、毒打,头部、大腿、两臂均受伤。

唐玉被毒打,脸部变形。(明慧网)
唐玉被毒打,两臂有瘀伤。(明慧网)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有超过20万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把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邮寄给中共最高检察院,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出公诉,将其绳之以法。

中国《宪法》第41条规定:“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双腿被穿皮鞋的脚凶猛踢肿

2016年6月29日,湖南省郴州市法轮功学员雷安祥,因人构陷被路边巡视的警察非法抓捕。当地国保大队长把他带到了万豪大酒店三楼319号房间。

警察逼雷安祥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书”,遭到他拒绝后,就用穿皮鞋的脚凶猛地对着他的双腿踢了很多次,还搧他的脸,打他的手,施暴很长时间。

之后几个警察又把他从凳子上搬起来甩到地上,随后继续踢打他的双腿。

雷安祥遭警察殴打,两腿被打得青紫红肿。(明慧网)

当街被警察打昏 第二天离世

陈玉梅,48岁,为人憨厚、正直善良,她坚持修炼法轮功、做好人,与丈夫以经营食杂店、看管车库维持生活。

陈玉梅(明慧网)

2008年7月3日晚7点半左右,陈玉梅出门不久,在滂江街自家小区附近遭到沈阳市大东区长安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对她拳打脚踢,当场把她打昏在地。当时有很多路人见证警察的暴行。

陈玉梅当晚被送到空军463医院,被诊断为脑血管大量出血,必须马上做手术。经过四个小时的手术后,陈玉梅被送到重病房,一直处于昏迷状态。

右图:陈玉梅被警察打成重伤后在医院的照片。左图:身体上被殴打的伤痕(明慧网)

家人看到陈玉梅的胳膊上、腿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还有在地上严重擦伤的痕迹。医院进行了20多个小时的抢救,无效。陈玉梅于7月4日晚8点30分左右含冤离世。

警察狂喊:我就是乐意打法轮功

2016年9月3日上午12点左右,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法轮功学员张桂秀在贾戈村北一个建筑工地给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大汶河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

警察逼问张桂秀真相资料出自哪里,强制让她按手印,张桂秀不配合。警察未达目的就安排四名警察用车绑架她去安丘市公安局盖章。

期间,两名警察进入公安局盖章,留下张桂秀和一名警察及一名司机(警察)。这时司机用笔尖狠扎张桂秀的大腿和后背,并把她的上衣掀起蒙住头部用力往车上撞。

张桂秀对其劝善,司机警察狂妄地大喊:“我就是乐意打法轮功!”

张桂秀实在难以忍受就对车外喊:“救人啊!车里打死人啦!”司机警察这才收手。

张桂秀被殴打后脸上、身上留下的青紫瘀伤。(明慧网)

中国著名的人权律师、被中国司法部选为“中国十佳律师”、素有“中国良心”之称的高智晟,曾曝光他于2007年9月21日被中共当局绑架后的悲惨遭遇,其中揭露了他被殴打的情形:

“四个人手执电警棍在我头上、身上猛力击打,房间里只剩下击打声和紧张的喘气声。我被打得趴在地上,浑身抖动不止。”

他也曾经向中共时任领导人致公开信,无畏地为法轮功学员鸣冤呐喊。他在2005年12月12日的公开信中写道:

“但我们痛心地看到的是另一番景象,公开的政治压力加利诱,摧毁了警察最后的一丝善良本性,人性恶的一面迅速发酵膨胀,做人最基本的良知底线不再被顾及,警察实际上也是这次丧失人性的疯狂运动的受害者。”

《九评共产党》指出:“中国共产党,从它产生之日起就与正义和善良为敌,以镇压为手段,以迫害为能事,以一党统天下的思想控制为其统治基础;共产党出于其本性,惧怕真善忍,仇视法轮功,其对法轮功的镇压和迫害,也是偶然中的必然。”#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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