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8年10月31日讯】江苏扬州已婚法官刘年利,与已婚女子婚内出轨,发现女方怀孕后威逼利诱其做人流手术,并给予其50万元(人民币,下同)补偿。刘年利的情妇不甘被欺骗而不断举报他。
10月30日晚,扬州官方发通报称,刘年利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并将其调离江都区法院。
陆媒“政事儿”报导,刘年利原任江都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2014年2月调整为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2017年4月任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
10月27日,扬州女子李丽(化名)在网上举报,称她是扬州市江都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刘年利的情人,举报刘年利的作风问题。
据澎湃新闻报导,李丽披露,刘年利52岁,自己36岁。2016年9月,她在一次饭局上与刘相识。之后在刘的追求下,二人婚内出轨发展为情人关系。2017年7月,李丽原有的家庭破裂,与其丈夫离婚。
她说,“成了情人后,刘年利就带我去北京、上海、深圳、连云港旅游,给我买手镯。”
李丽还称,2018年初,她发现自己怀孕,刘年利得知后多次威逼利诱,让其做人流手术。为此,刘写下《结婚承诺书》,保证在2018年12月前娶她;后又伪造法院文件称自己已被撤职,劝她堕胎并给予50万元补偿。
李丽披露,当她将孩子引产后,发现刘年利并未被免职,她前往法院求证,得知该撤职文件是伪造的。
此后李丽开始陆续向当地法院、信访局以及纪委反映刘年利的生活作风问题。
针对李丽的说法,刘年利本人则对陆媒表示“没有这回事”。
此案曝光后,有网民跟帖议论。
“热情的临颍一男”质疑,刘年利不是说“没有这回事”吗?
网民“海南万宁市”表示,这样的人应该被开除公职。#
责任编辑:方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