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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中国人走私81根金条 被俄法院判监6年

两名中国人走私81根金条 被俄法院判监6年
金条又称金块、金砖、金锭,是以精炼后的金制成的条型物体,通常被银行或贸易商用于保存、转账、贸易和投资。(MICHAL CIZEK/AFP/Getty Images)
2018-11-2406:55 中港台时间|11-2408:5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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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高杉编译报导) 俄罗斯东西伯利亚交通检察院网站在11月23日对外公布消息说,有两名中国公民被控在俄购买巨额黄金并试图走私到中国,而被俄法院判刑。

据俄罗斯检察机关透露,这两名中国人是在今年6月份于俄中边境俄方一侧的外贝加尔斯克公路检查站被捕的。当时,俄海关人员在执行过境检查的过程中,从他们的汽车里查获了一个装有81根金条的袋子,总重量超过4公斤。他们随即被拘留,并被关押。

俄罗斯方面并未对外透露这两名涉案中国人的姓名等个人信息。据这两名中国人在被审理过程中的证词,他们是在5月份从中国抵达俄罗斯外贝加尔斯克的赤塔市的。在那里,他们从当地另一名中国人手中购买了价值超过1千万卢布(大约折合105万元人民币)的81根金条。

之后,在6月份,他们试图携带这些金条返回中国,但在俄中边境检查站被查获,两人被捕。

俄罗斯外贝加尔斯克法院对这两名中国公民进行审理之后作出判决:其中一名中国人被判处刑期6年零6个月的监禁和60万卢布(大约折合6.6万元人民)的罚金,另一名被告被处以刑期6年的监禁和50万卢布(大约折合5.25万元人民)的罚金。

据俄罗斯媒体报导,遭拘捕并被审和被判刑的这两名中国籍被告并不认罪。他们解释说,自己并不知道俄罗斯在黄金购买、储存和转运方面的法律程序,而且在俄海关和警方的审讯过程中,翻译也没有准确陈述他们的证词。但俄侦察部门和检察院向法院提供了驳斥这些说法的证据。#

责任编辑: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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