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隐私谁把关? 台政府2年调阅7万次网路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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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北报导)在人手一机的时代,众人对于网路的需求不断加高,但在网路隐私及言论自由的保护上,仍有许多争议。台湾人权促进会16日公布“台湾网路透明报告”结果,调查指出,政府在2015年至2016年间,至少向网路业者提出近七万次的网路个人资料调阅请求,且台湾业者几乎是全面配合政府单位请求。

台湾网路透明报告专案经理何明諠表示,政府在2015年至2016年两年之间,向网路业者包括中华电信等,提出近7万次的资料调阅要求,而本土业者也几乎全数答应,提出要求的单位以警政署、保安警察、调查局等单位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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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明諠也指出,政府设立了“iWIN网路内容防护机构”,虽然每年都接收了大量网路内容的申诉,却没有明确交代自身权限及案件分类的准则,屡次引发干预言论自由的争议。

台权会秘书长邱伊翎表示,当最近检警单位不断对外抱怨“监听不好用”,且对外宣示他们已引进更具侵入性的网路监控技术时,呼吁政府必须采用合法、合乎比例原则的执法方式,不可恣意踩踏侵害隐私的红线,更应主动公布相关监控与调阅统计资料,让网路监控更加透明,并能受全民监督。

台权会副会长邱文聪表示,网路上的活动状况,存在许多阴暗面,这次脸书事件凸现出“个资间接收集、利用很普遍”,但其实不仅是企业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政府也会有收集人民网路个资、限制网路内容等状况,但民众却没有要求政府要主动公开这些资讯。

邱文聪认为,台湾是个民主法治的国家,政府除了要透明化搜集网路个资的法源及流程,也要主动公开相关统计,同时要求网路业者发布透明报告,不能够打着犯罪侦查、维护治安的大旗,继续便宜行事。

立委尤美女指出,台湾通讯监察这2年平均每年有2万通讯监察,司法机关向检察官声请案有96%的核准率,但送进法院却剩下68%,这么大的落差应该要检视检察官是否有浮滥核发的问题。

尤美女说,欧盟已经通过“通用资料保护规则”(GDPR),台湾有必要建立相关机制,让民众知道自己有多少资料被收集应用,同时各部会要乱相关规范,检视机关资料调取、保存的状况,并制作报告与分析,以保障民众的资讯人权。

对此,警政署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丰裕表示,检调在做出要求时,一定会有所依据,监控比例也比在“通保法”修法前降低许多。台湾对于人权的要求较为重视,许多预防措施,都会因为怕侵犯人权而有所顾虑,不过赞成应该建立一套标准来监督政府调阅人民个资。◇

责任编辑:羽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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