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四项罪 镇江公安原局长夏新平获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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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庄正明综合报导)日前中共江苏省镇江市市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局局长夏新平因犯“受贿、挪用公款、贪污、徇私枉法”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夏新平也曾任扬州市公安局局长多年,与去年落马的扬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610办原主任倪兴余曾是搭档。

据“江苏高院”微信公号4月26日消息,当天无锡市中级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法院指,2002年至2015年,夏新平利用担任扬州市公安局局长、镇江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在工程承接、职务调整、企业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00万余元。

另外,2007年至2014年间,夏新平利用担任镇江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个人擅自决定并指令下属单位挪用公款共计折合人民币6750万元借与其它单位用于经营活动;采取虚报等方式贪污公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0万余元;为个人目的,指使下属公安分局违反法定程序,对他人以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现年64岁的夏新平主要在扬州市公安局和镇江市公安局任职,与去年落马的扬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倪兴余共事多年。夏新平1998年5月至2001年6月任扬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2001年6月至2003年11月,先后任扬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扬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倪兴余任该市公安局副局长,后兼任市委610办公室主任。

2003年11月,夏新平调任江苏省镇江市,任市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并先后兼任市长助理、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2014年6月起只任镇江市政协副主席;2015年7月落马。

值得一提的是,夏新平在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老家扬州任职期间,与江的心腹、被称为扬州“大管家”的南京市前市长季建业存在交集。2001年7月至2009年8月,季建业历任扬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15年4月,季建业以“受贿罪”获刑15年。

夏新平任镇江市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期间,曾于2007年7月7日、2008年7月5日,因对该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责任,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通告追查。

通报列出多个迫害事例,如2007年12月26日,法轮功学员陈桂芳被学府路派出所绑架,后被非法判刑3年。2008年1月12日,法轮功学员陆桂珍遭镇江市京口公安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1年。

倪兴余也曾两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海外明慧网2017年7月披露,倪兴余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已祸及全家,妻子身患癌症长期住院,儿子离婚等。该网曾多次报导,大陆各地610办主任、公安局长等人员因迫害法轮功学员纷纷落马、非正常死亡等受恶报的事例。#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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