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逾千万气死母亲 昆明原公安局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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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6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庄正明综合报导)官方信息显示,早前落马的中共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原局长杜敏以受贿逾千万元,一审已被判有期徒刑11年半。杜敏本人曾忏悔称,接受调查后“母亲就被气死了”。

中国裁判文书网6月7日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披露了上述杜敏获刑的消息。现年60岁的杜敏曾先后任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昆明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云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云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有陆媒曾报导,杜敏在昆明市公安局长位置的任期长达10年至12年。

判决书显示,杜敏任上述职务期间,收受杨某、钟某、李某、沈某、赵某、陈某、张某七人贿送的人民币1111万余元、美元1万元,并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其中最大的金主是昆明浩帆商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某,前后共贿送人民币730万余元。2008年,时任昆明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杜敏到长江商学院读EMBA课程,认识了赵某。此后逢年过节,赵某都会给杜敏送礼。

2010年,赵某看中昆明市中心的一块空地,准备租下来建仓库,但当时这地块已租给别人。于是,请杜敏出面“帮忙”。在杜敏的“协调”下,赵某顺利租到该地块。为表示感谢,赵某还邀请杜敏入股“一起干”。

杜敏提出,他家出100万,但要仓库收益的40%,赵某答应了。不过,仓库建成后被城管局认定为违建,杜敏又先后几次“协调”,最终把它保了下来。尽管后来把杜敏出的100万元还给了杜,2012年至2016年间,赵某还是以“分红”的名义先后6次送给杜680万元。

判决书还显示,杜敏还先后拿出人民币1000万元交给钟某为其放贷理财。有陆媒曾分析,“精明”的杜敏对收受的不义之财有自己的考虑,或委托老板理财,或借给老板放贷,一方面可从中获取高额回报,一方面可避免存入银行或放在家中“有迹可循”,给未来留下隐患。

不过,2016年3月,杜敏还是落马了。杜敏案涉及其兄弟、妻子和儿子。杜敏在次年9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公布的忏悔书中称,“接受调查后,我母亲就被气死了”,弟弟也一起进了监狱,还将儿子牵连,差点也将他毁了。

陆媒曾援引一云南在职检察官的说法称,杜敏数年前便多次被举报,有多个经济问题。2011年杜敏被调任云南省警官学院党委书记,“调任是折衷之策”。

杜敏落马5个月后,杜的上司、时任云南省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孟苏铁也被免职。多名云南政法界人士透露,孟苏铁的危机与杜敏案高度相关。 孟苏铁被指受江派大员、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的提拔而快速升迁。

杜敏、孟苏铁、白恩培都曾因迫害法轮功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列入追查名单。#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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