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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8月移民排期 中国人绿卡批准EB3前进1年半

美8月移民排期 中国人绿卡批准EB3前进1年半
美国国务院(DOS)公布2018年8月移民排期签证公告,中国大陆出生亲属移民申请人各类别小幅前进,最多前进2个月7天。(MARK RALSTON/AFP/GettyImages)
2018-07-14 08:26 中港台时间|07-14 08:2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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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7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燕编译报导)美国国务院(DOS)周五(7月13日)公布2018年8月移民排期签证公告,“绿卡最后批准排期”的亲属移民,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所有类别都同步小幅前进,最多为2个月7天。

至于绿卡批准排期的职业移民,港澳台申请人所有类别都有名额,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第三优先(技术劳工)变动较大,第三优先8月移进1年6个月至2014年7月1日,其余类别以原地踏步居多。而在7月,EB3倒退了2年7个月。

“递交申请排期”方面,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亲属移民所有类别都原地踏步,至于职业移民的排期,港澳台所有类别都维持有名额,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第一优先和第四优先有名额外,其余类别都原地踏步。

绿卡批准排期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的“绿卡最后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简称“绿卡批准排期”),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具体更动情形如下:

F−1类:推进16天,由2011年4月22日前进到5月8日

F−2A类:推进1个月,由2016年6月22日前进到7月22日

F−2B类:前进2个月7天,由2011年8月15日前进到10月22日

F−3类:前进1.5个月,由2006年5月1日移进到6月15日

F−4类:前进1个月7天,由2004年11月15日移进到12月22日

职业移民

港澳台申请人所有类别都维持有名额,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第二优先移进2个月,由2015年1月1日移进到3月1日;第三优先前进1年6个月,由2013年1月1日前进到2014年7月1日;其余类别都没有变动。

亲属移民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第一优先2011年5月8日(移进16天)2011年5月8日(移进16天)
第二优先(2A)2016年7月22日(移进1个月)2016年7月22日(移进1个月)
第二优先(2B)2011年10月22日(移进2个月7天)2011年10月22日(移进2个月7天)
第三优先2006年6月15日(移进1.5个月)2006年6月15日(移进1.5个月)
第四优先2004年12月22日(移进1个月7天)2004年12月22日(移进1个月7天)
职业移民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第一优先有名额2012年1月1日(原地踏步)
第二优先有名额2015年3月1日(移进2个月)
第三优先有名额2014年7月1日(移进1年6个月)
第三优先其他(非技术)劳工有名额2007年5月1日(原地踏步)
第四优先有名额有名额
第四优先(宗教劳工)有名额有名额
第五优先有名额2014年8月1日(原地踏步)
第五优先(区域中心)有名额2014年8月1日(原地踏步)

递件排期

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自2015年10月起实行双轨制,在“绿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项“递交申请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简称“递件排期”)。

亲属移民

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所有类别都同步原地踏步,具体更动情形如下:

F−1类:原地踏步,维持在2012年3月8日

F−2A类:原地踏步,维持在2017年12月1日

F−2B类:原地踏步,维持在2012年1月8日

F−3类:原地踏步,维持在2006年9月22日

F−4类:原地踏步,维持在2005年5月1日

职业移民

港澳台所有类别都维持有名额,中国大陆第一优先和第四优先有名额,其它类别原地踏步。

大陆出生申请人的第二优先维持在2015年4月1日,第三优先维持在2016年1月1日,第五优先维持在2014年10月1日。

2018年8月美国移民排期 B表:递件排期表

亲属移民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第一优先2012年3月8日(原地踏步)2012年3月8日(原地踏步)
第二优先(2A)2017年12月1日(原地踏步)2017年12月1日(原地踏步)
第二优先(2B)2012年1月8日(原地踏步)2012年1月8日(原地踏步)
第三优先2006年9月22日(原地踏步)2006年9月22日(原地踏步)
第四优先2005年5月1日(原地踏步)2005年5月1日(原地踏步)
职业移民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第一优先有名额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2015年4月1日(原地踏步)
第三优先有名额2016年1月1日(原地踏步)
第三优先其他(非技术)劳工有名额2008年6月1日(原地踏步)
第四优先有名额有名额
第五优先有名额2014年10月1日(原地踏步)

注: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的亲属移民类别及额度如下:

第一优先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优先F2−A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约140,000张职业移民签证,计有以下五个优先领域:

第一优先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第二优先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优先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

资料来源: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署官方网站签证公告(移民排期)专页 #

责任编辑: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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