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生黑幕曝光:贿赂医院防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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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7月28日讯】近期,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春长生)爆发假疫苗事件后,陆媒起底了该公司的更多黑幕:贿赂地方医院、防疫部门、回扣多等。

7月15日,吉林省长春长生生物公司因为狂犬病疫苗记录造假,遭食药监局通报。三天后,该公司再被披露其百白破(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合一)疫苗被验出不合格。事件曝光后,引起民众的恐慌与愤怒。随后越来越多黑幕被揭开。

据《中国经营报》报导,2015年,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转让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等等动作后,长春长生借壳上市。

报导说,自长春长生借壳上市后,其销售费用一直是营业成本的主要开支。2015年至2017年期间,其销售费用分别为1.41亿元、2.31亿元和5.83亿元。仅2017年,销售费用在营业总成本中的占比就高达60.29%。随着销售费用逐年激增,销售费用中的细项隐藏着长生生物更多的秘密。

长春长生在疫苗销售过程中,借助给予回扣方式推销疫苗产品,涉及多起行贿,行贿对象包括地方医院、疾病防疫部门等。

据悉,此次长春长生涉事的狂犬病疫苗销量占大陆市场近四分之一。长春长生曾在年报中称:“通过推广服务团队将产品销售给疾控中心,部分出口。”

据悉,长春长生只有25名销售人员,2017年全年,该企业的销售费用高达5.83亿元。而该企业给出的解释是,营销模式受疫苗流通条例影响推广费、市场服务费、会议费和运输费增加所致。

所谓的“推广服务费”,就是长春长生向疾控中心销售疫苗产品,公司再收疾控中心的回款,并取得负责该疾控中心推广的经营公司开具的推广服务发票后,由其它应付款转入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实际应付的推广服务费。

此外,自由定价的二类疫苗,已成为疫苗产业内最大的生意。报导说,长春长生的销售运作不仅在经销商一环,在销售员向接种医院的销售终端,往往通过销售回扣打开销路。

文章举例,长春长生与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兆信”)的合同纠纷,更曝露出长春长生的“销售秘密”。

长春长生向山东兆信销售的水痘、狂犬病疫苗,每人份包括5元的返利。据查,2015年1月28日至2016年1月14日间,长春长生向山东兆信配发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579,540/人份、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预充)35,520/人份、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西林瓶)514,440/人份等,合计金额4602.12万元。

山东省疾控中心称,长春长生销往山东的逾25.26万支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分别流入济南、淄博、烟台等8个城市,当中24.73万支,即98%已被接种,涉及21.5万名儿童。

海外自由亚洲电台援引中国红十字会医疗救助部前部长任瑞红的话说,十多年来长生生物可以平安无事,“这也只能是国家级层面的权力保护伞才能做到”。据惯例,疫苗业的掌舵人,都只是官员的“白手套”。

7月24日,长春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等15名涉案人员被以涉嫌刑事犯罪刑拘。多名评论人士说,长生6亿销售费背后的腐败空间,已核实涉嫌腐败案件的就有20起。

责任编辑:许梦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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