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安局前高官受审 自称“一身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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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7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7月5日,中共湖南长沙市公安局前党委委员胡志国受贿案开庭审理。其被指控贪腐财物折合人民币710多万元。胡志国曾称自己一身匪气,“家里除了盐,什么都要人送”。

胡志国长期在长沙市公安系统任职。据指控,胡志国在长沙公安系统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刑事立案、案件处理、变更强制性措施、治安、维稳、扣押款物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案情打探、公安内部车辆牌照办理、非法用地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1999年至2017年,胡志国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女儿非法索取、收受李某某等14个单位和个人的财物及港币、美元和人民币现金共计价值人民币710.2441万元。

2017年9月,胡志国被审查。2018年4月,胡志国被提起公诉。

官方通报称,胡志国违规收受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安排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伪造身份证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2018年6月,胡志国贪腐案的细节被大陆媒体披露。据“长安街知事”报导,胡志国被查后,官方通报其平时抽烟只抽“大重九”,喝酒必喝“蓝带马爹利”,堪称日常标配。

胡志国也称自己是一身匪气,他喜欢同事叫他“老板”“老大”。他说:“家里除了盐,我什么都要人送。”除了收钱,他还能让老板来“买单”。

胡志国曾任长沙市公安局郊区分局雨花亭派出所所长,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区分局副局长、长沙县公安局局长、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局长。2016年1月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经侦支队长。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在胡志国任职期间,当地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遭受了严重迫害甚至酷刑致死,对此,胡志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74岁的法轮功学员张贵林,是长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因受迫害于2013年6月含冤离世;他妻子谭祥杏2006年3月6日被迫害离世。#

责任编辑: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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