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7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7月5日,中共湖南長沙市公安局前黨委委員胡志國受賄案開庭審理。其被指控貪腐財物折合人民幣710多萬元。胡志國曾稱自己一身匪氣,「家裡除了鹽,什麼都要人送」。
胡志國長期在長沙市公安系統任職。據指控,胡志國在長沙公安系統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刑事立案、案件處理、變更強制性措施、治安、維穩、扣押款物處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在案情打探、公安內部車輛牌照辦理、非法用地處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1999年至2017年,胡志國直接或者通過其妻子、女兒非法索取、收受李某某等14個單位和個人的財物及港幣、美元和人民幣現金共計價值人民幣710.2441萬元。
2017年9月,胡志國被審查。2018年4月,胡志國被提起公訴。
官方通報稱,胡志國違規收受禮金,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打高爾夫球;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安排配偶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偽造身分證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2018年6月,胡志國貪腐案的細節被大陸媒體披露。據「長安街知事」報導,胡志國被查後,官方通報其平時抽菸只抽「大重九」,喝酒必喝「藍帶馬爹利」,堪稱日常標配。
胡志國也稱自己是一身匪氣,他喜歡同事叫他「老闆」「老大」。他說:「家裡除了鹽,我什麼都要人送。」除了收錢,他還能讓老闆來「買單」。
胡志國曾任長沙市公安局郊區分局雨花亭派出所所長,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區分局副局長、長沙縣公安局局長、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局長。2016年1月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市經偵支隊長。
據海外明慧網報導,在胡志國任職期間,當地有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遭受了嚴重迫害甚至酷刑致死,對此,胡志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74歲的法輪功學員張貴林,是長沙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因受迫害於2013年6月含冤離世;他妻子譚祥杏2006年3月6日被迫害離世。#
責任編輯:李沐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