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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落马官员法院门口自焚 曾获刑10年

2018-08-1022:11 中港台时间|2025-11-0414:1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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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10日讯】在中国大陆,自焚抗议已经从普遍民众、拆迁户、西藏喇嘛扩展到落马贪官。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警方发布消息称,8月10日15时许,眉山市一名男子在眉山市中级法院门口,在自己身上浇上汽油将自己烧伤,送医救治,目前无生命危险。

消息称,该男子周仲明现年66岁,曾任洪雅县县长,2001年因贪污、滥用职权罪被眉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资料显示,周仲明从1991年3月起任四川省洪雅县副县长,1993年1月起任该县县长。 #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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