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5部门发公告 要外逃贪官年底前自首

人气 10625

【大纪元2018年08月23日讯】鉴于外逃贪官众多,中共官方23日以国家监察委等单位名义公告,凡在今年12月31日前投案者,可从轻处罚,否则将严惩。公告并鼓励海外有关组织、个人举报。

据中央社报导,这项以“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为题的文件,由中共国家监察委员会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共5个单位联名,这在中共公检法系统的文件中,并不常见。

这项公告称,上述在逃者自公告发布日至今年12月31日前,自动向监察、公安、检方、法院或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投案,或透过中共驻外使领馆向上述单位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公告说,在逃者若委托他人代为表达自动投案的意思,或自行以书信、电报、电话、邮件等方式表达自动投案的意思,在本人回中国到案接受办案机关处理者,也可视为自动投案。

这项公告提到,鼓励和保护民众和海外有关组织、个人积极举报,动员、规劝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或提供在逃者藏匿线索。经查证属实,有关单位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并对人身安全予以相应保护。威胁、报复举报人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责。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从1995年到2008年,近2万名大陆官员逃到境外,带走的资产总值高达8,000亿元人民币。而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秘书长严立新曾表示,外逃贪官卷走的资金规模估计达万亿元。

据中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资料,截至2018年4月底,当局通过“天网行动”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141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825人,“百名红通(红色通缉令)”人员52人,追回赃款近百亿元人民币。

中共“盛产”外逃贪官,早在2011年,中共央行报告引用中国社科院的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共外逃党政官员、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2013年12月,美国非营利机构全球金融诚信组织(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发布报告。该报告指出,2001~2011年期间,中国(大陆)因逃税、腐败和犯罪等而产生的非法资金外流达1.08万亿美元,约占全球份额的1/6,是全球非法资金外流最多的国家。

据统计,中国外逃贪官近2万人,携款额估算在8千亿~1.5万亿之间。资金流向瑞士等国家,中共官方追缴十分不力,中共此前从未向瑞士要求提供外逃贪官银行账户信息,而不是被瑞士拒绝。

据维基解密几年前披露,中共高官在瑞士银行大约有5,000个账户,三分之二是中央级大员。#

责任编辑:林诗远

相关新闻
蔡慎坤:中国向美国提供了哪些外逃贪官名单?
美国务院证实收到北京递交外逃贪官名单
大陆外逃贪官在美被通缉 专家:可悲群体
最高级别外逃贪官高严疑已整容换身份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