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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部旧电脑 23岁大学毕业生被判刑7年

因一部旧电脑 23岁大学毕业生被判刑7年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23岁的大学毕业生、法轮功学员陈爽,被深圳当局非法绑架、判刑7年。(明慧网)
2018-08-0617:20 中港台时间|08-0713:0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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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06日讯】日前,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街道23岁的大学毕业生、法轮功学员陈爽,被深圳法院非法判刑7年。

明慧网报导,2017年3月,陈爽去深圳打工。6月4日,他在工厂宿舍休息,公安突然闯入,将其绑架。陈爽后被关押在龙岗区看守所。

此前,深圳市龙岗区610、公检法等人员从监控录像中发现陈爽贴了几条“法轮大法好”粘帖,以这为借口绑架陈爽,然后再将抢去的旧电脑中储存的电话号码(大部分是空号),作为所谓“罪证”。

据悉,这台旧电脑是陈爽去深圳打工时,家人给他用于了解社会信息的,家人并不知道电脑中储存了什么。

陈爽,坚持信仰“真、善、忍”,为人善良、单纯,从小学到大学,同学和老师对他评价很高。听说他无辜被判冤狱,许多亲戚朋友都流泪了。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持续19年至今。1999年7月20日,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不顾政治局其他6个常委的反对,下令镇压法轮功。

深圳市龙岗区法院曾对陈爽一案两次开庭:

2018年1月26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陈爽一案开庭审理。

在场人员只有:一个审判长、两个陪审员、一个记录员、两个法警、两个公诉人、一个陈爽亲属委托的辩护律师、陈爽及其四个亲属。

庭审中,公诉人没有举证当事人破坏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

辩护律师说:“我的当事人陈爽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不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因此陈爽无罪。”

陈爽本人亦陈述无罪。

最后,审判长问公诉人有什么意见,公诉人没说什么。

审判长宣布,一审到此结束。

6月11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第二次庭审陈爽一案。

这一次,陈爽电脑中的电话号码被作为所谓“证据”。

律师提出,要求去广东邮局查电话记录,但邮局没有电话记录。

公诉人说,法院怎么做,他没有意见。

日前,深圳市龙岗区法院电话通知辩护律师,陈爽被判刑7年。#

文字整理:叶枫,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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