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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诈领助理费532万 新北检起诉李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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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9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新北报导)前立委李庆华涉嫌在担任立委期间,以人头诈领立法院补助的助理费532万余元,用以支付前妻赡养费及个人出国玩乐旅费,新北地检署5日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嫌起诉李庆华。

检方调查,李庆华涉嫌从2007年至2016年间,指示其国会办公室殷姓主任、董姓及丁姓正职助理,以3人配偶提供个人账户,担任挂名人头助理,藉以向立法院申报公费助理补助费用。

其中,王男申报期间为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申报薪资40.5万元;郑男申报期间为2007年1月至2010年8月为止,申报薪资165万多元;邱女申报期间为2009年1月至2016年1月,申报薪资为326万元。

检方调查,李庆华借此手法,共诈领532万394元助理费,用来支付前妻赡养费或用作个人旅游等非公务支出。

新北地检署今年4月约谈李庆华等人到案厘清案情,讯后谕令李庆华以50万元交保。检方5日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嫌起诉李庆华;殷姓主任则是受李庆华指示,配合申报,涉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由于殷坦承犯行,检方请求从轻量刑。

至于殷姓主任及2名助理的配偶,检方考量3人坦承犯行,且取回账户时,户头均已被清空,未从中获取利益,因此给予缓起诉处分,但3人得各上缴国库3万元。◇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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