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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音乐着作权收益 阎肃妻女起诉阎肃之子

2019-01-08 07:11 中港台时间|01-08 07:1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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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1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佟亦加综合报导)因对歌曲词作家阎肃音乐着作权收益分配比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阎肃妻女日前将阎肃之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对被继承人阎肃享有的音乐着作权之财产权进行析产,判令配偶享有三分之二,女儿享有六分之一。北京海淀法院日前受理了此案。

1月7日,北京海淀法院发布“案件播报”:因不满音乐着作权收益分配,阎肃之妻“李老太”和阎肃之女“阎女士”,将阎肃之子“阎先生”告到法院,要求对被继承人阎肃享有的音乐着作权之财产权进行析产。

资料显示,“析产”即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

阎肃曾创作歌剧《江姐》并为主题曲作词,一生创作了大量的“红歌”。2016年2月12日,他因病在北京逝世时,许多网友围绕着他的创作生平展开热议。有人认为他是中共的吹鼓手,其作品中塑造的许多“假英雄”深深地毒害了太多国民。

海淀法院的“案件播报”显示,原告“李老太”和“阎女士”诉称,“李老太”与被继承人阎肃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一女。“阎女士”系李女士与阎肃之女,“阎先生”系李女士与阎肃之子。被继承人阎肃去世前,并未就其音乐著作的财产权分配订立遗嘱。

两原告在起诉书中称,2014年以来,被告对阎肃音乐著作的财产权分配比例不满,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停止支付阎肃的音乐著作权收益。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对被继承人阎肃享有的音乐著作权之财产权进行析产,李女士享有三分之二,阎女士享有六分之一。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现正在审理之中。

看到阎肃的妻女与儿子对薄公堂,许多网友表示:“世上的悲剧大多和金钱脱不了关系。”“粘着利益的时候人不像人了。”“可怕!除了钱什么都可以不要!”“在利益面前什么都不堪一击。”

责任编辑: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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