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7244万 山西人大副主任张茂才受审

【大纪元2019年10月17日讯】10月17日,中共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前党组成员、副主任张茂才受贿一案开审,张茂才受贿7244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张茂才被指,2002年至2018年,先后利用担任山西省临汾市市长、中共临汾市委书记、运城市委书记、晋城市委书记、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或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公务员,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及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44万余元。

张茂才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择期宣判。

2019年6月20日,张茂才被开除中共党籍,并被取消其享受的待遇。3月2日,张茂才落马,成为中共十八大以来山西省第八名落马的省部级高官。

此前的“山西七虎”分别为: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白云,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省委前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副省长任润厚,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

长期在山西任职的张茂才,曾积极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时,正值张茂才在山西省临汾市任职期间,张多次在大会上公开诽谤法轮大法,紧随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2004年5月,张茂才在大会上扬言要与法轮功“斗争到底”。

截至2004年,临汾地区的尧都区已有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他被非法拘留、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就有50多人。汾西县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9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37人,被游街侮辱的法轮功学员有26人,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一百多人。

2006年至2008年,张茂才在山西运城市任市委书记期间,尤其是2006年12月14日,运城市盐湖公安局在平陆县职业中学绑架女法轮功学员刘春兰后,张茂才指示各县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尤其是对教育系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并要求教育系统的法轮功学员表态,以调离、停薪、影响子女升学、晋级、参军、入党、评比等为要挟,要写保证书不炼法轮功才可继续工作。同时610、国保大队已准备好绑架方案,随时对不写“不炼法轮功”保证书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

据绑架刘春兰的人员说,由于刘春兰多次给运城市市委书记张茂才、政法委书记马东波等人寄真相资料,张茂才恼羞成怒,指使公安人员找到刘春兰。刘春兰后被非法劳教两年。

2008年2月后,张茂才成为晋城一把手,即晋城市委书记,对当局迫害晋城市法轮功学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每到所谓的敏感日期就指挥各级党政官员及“610”(专门负责镇压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各公、检、法、司人员,对晋城地区法轮功学员骚扰、抓捕,即使在搜不到与法轮功相关物品的情况下,仍要把人劫持走。全市绝大多数法轮功学员都不同程度地遭到了骚扰、抄家、绑架、判刑等迫害。#

责任编辑:萧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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