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污行贿罪 湖南衡南前县长二审被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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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6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许梦儿综合报导)中共湖南衡南县前县长邹小敏案二审维持原判,被以“受贿罪”判刑7年。邹曾被指与衡南前常务副县长申伟亮结伴向时任衡阳市委书记李亿龙送钱。

据查,2011年至2016年,邹小敏担任衡阳市南岳区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衡南县委常委、副书记、衡南县长等职时,为华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蒋某荣、阳某君等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54.5万元、美元12万元、加币3万元。2016年7月,为逃避查处,邹小敏安排谢某退还给张某华人民币10万元,退还给封某玲加币1万元。

2018年11月14日,邹小敏一审被判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邹小敏不服,提出上诉。今年3月5日,该案二审维持原判。近日,湘潭市检察院公布了邹小敏案的二审判决结果。

除了受贿,邹小敏还曾行贿时任衡阳书记李亿龙。2016年7月,邹小敏落马。同年4月,李亿龙也被查。

据《衡阳日报》2017年8月报导,衡南县前常务副县长申伟亮在忏悔录中称,邹小敏曾带他去结识李亿龙,“还和他一起去给李亿龙送礼”。此外,他还单独送钱送物给李亿龙,目的是希望在李亿龙的任期内提拔他到县长的位置。

有关李亿龙妻子杨岚的判决书也显示,邹小敏在担任南岳区区委副书记期间,2013年中秋节至2015年中秋节期间,曾分6次送给李亿龙共12万元人民币。

2018年5月,李亿龙的妻子杨岚被判刑3年。2018年9月,李亿龙二审维持原判18年。李亿龙被指贪腐超过千万人民币,还有近5000万资产来源不明。

杨岚被指先后为李亿龙窝藏、转移赃款赃物现金人民币3,000余万元、美金150余万元、港币100余万元及价值600余万元的黄金及大量名贵字画、名贵玉石、名贵象牙、名贵手表等财物。

陆媒曾报导,据不完全统计,李亿龙案涉案官员超过40人,他们大多数直接向李亿龙或李亿龙家人、亲属送钱,人均超过10万元人民币。他们中多人因贪腐犯罪已被判刑。

据报导,给李亿龙或其亲戚送钱的官员中,绝大多数为正处、副处干部,均为其担任怀化、衡阳两地市委书记时下属县、局的正副职,送钱官员中,怀化官员多于衡阳官员,这与李亿龙在两地任职时间长短有关。

此外,据海外明慧网报导,李亿龙为了升官发财,积极参与策划、部署、操控公检法人员迫害法轮功。李亿龙靠迫害法轮功一路升迁。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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