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赴陆任教是中共代理人 台陆委会:错误解读

针对中国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宣布,将设置实验室模拟两岸统一,陆委会表示,指此举意在落实中共对台工作目标,呼吁学界不应与该机构及其所属人员进行相关交流或合作办理活动。(大纪元资料照)

人气: 288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9年09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国民党立委陈学圣10日表示,学者赴陆任教导致在台湾“被请辞”,并以“政治干预学术-陆委会开出中共代理人第一枪”、“只要陆委会不高兴,赴陆任教者就是中共代理人”等说法大作文章。对此,陆委会回应表示,“国人赴陆任教无涉中共政治代理人相关立法”,该说法显属错误解读,亦与事实显有不符,特予澄清。

陆委会指出,国人赴陆任教,事涉“两岸条例”第33条之适用问题,与中共政治代理人相关立法完全无涉。而“中共政治代理人”修法草案究竟应采取“登记制、禁止制或揭露制?目前尚无定论,政府持续听取学者专家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未来将待社会意见整合及共识建立后,再做更周延妥适的立法。其次,国人赴陆任教是否违反“两岸条例”第33条规定,应审认其担任“组织”及“职务”属性而定;如担任陆方一般学校的单纯教职,多数机关目前研议认为尚不违反规定,但尚未经正式会商确认。

陆委会进一步说明:

(一) 依本会93年3月1日公告,中国大陆党校为党务系统,各军事院校为军事系统,国务院及各部委、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学校,均为政务系统。至于担任何种职务构成违反“两岸条例”第33条规定,须依个案具体事证,判断是否属名誉性、非常态性、兼任性、学术性及有无固定薪资等标准,并衡量是否涉及禁止公告三原则而定。

(二) 有关国人担任中国大陆党校、军校以外一般学校的单纯教职,本会及教育部等相关机关已多次讨论,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并兼顾学术自由及工作权之立场,多数机关目前研议认为尚不违反规定,但尚未经正式会商确认,故亦未对外公开说明。

(三) 有关国人赴陆任职个案认定,由各该主管机关为之,针对实务个案,本会均会同各该主管机关以一致标准依法行政,并持续检讨相关政策,以期兼顾国家安全、学术自由及人民工作权保障。有关指称“陆委会与教育部立场歧异”一节,容有误解,特予澄清。

陆委会提到,各机关学校研究人员的选聘资格条件及认定,非两岸条例适用范围,系属其人事职权判断权责,应予以尊重。中央研究院与各国立、私立大学之研究人员,其选聘资格条件及认定,为各机关学校之人事职权,尚非两岸条例适用范围。各机关学校选聘兼任研究人员,依其学术发展需要,考量当事人之学历背景、学术表现、过去任职经历或其他相关法令规定,系属其人事职权的判断权责,应予以尊重。◇

责任编辑:宇璇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