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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颁布新法﹕咬人恶狗无罪 主人要受重罚

2002-01-12 13:28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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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月12日讯】为防止狗咬人事件,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修订了一套严格法律,宣布那些严重伤人的狗的主人将被叛重罪。新法律从2002年1月1日起生效。

据美联社报道,该州颁布这个法律是为了防止旧金山10岁小孩被狗咬残的悲剧再度发生。根据新法律,如果狗咬死人,它们的主人可能面临刑事指控,但狗不受罚。据悉,该州圣地亚哥和洛杉矶两个城市已经规定,如果有狗伤人,它们的主人将被罚款。

全美每年有500万人被狗咬过,其中80万人需要医疗救治,35万人需要急救。据悉,伤员多是儿童。

--转自《中国日报网站》(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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