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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WTO会上质询大陆相关投资措施

2002-10-15 05:5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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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5日讯】为保护台商在中国大陆的投资,台湾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今天在“贸易相关投资措施措”委员会上,向中国大陆代表当面质询相关法例措施,大陆则一如既往拒绝提出书面答复,令各国代表甚为不满。

据《中央社》报导,WTO贸易相关投资措施委员会举行特别会议,进行大陆“过度期检讨”,美国、欧盟、日本及台湾在会前曾向大陆提出书面问题,大会主席因此指示四国代表优先发言询问。

驻WTO代表团副代表高硕泰发言时首先肯定大陆的努力,但随即指出,台湾身为大陆的贸易伙伴,为了保护台湾投资者权益,有必要表达对大陆相关措施的疑虑与关切,并确定大陆履行其承诺。

高硕泰表示,中国大陆中央先后通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及“合作经营企业法”,但除了大陆如何确保法令透明化外,这三项法令在地方上是否也能切实执行,都是值得关切的问题。此外,在新法制定后,原来旧有投资合约是否能修改?

高硕泰并质疑大陆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CD及DVD等项目的投资政策与管理也有不明确之处。

就如同其它委员会的过度期检讨一样,中国大陆代表仍是坚持其一贯顽强立场,拒绝提供书面答复,而是照着手中的书面资料,念了一个多小时。其中,对于台湾的询问也是笼统地交待,表示不会有任何问题。

美国、欧盟等国代表对大陆的作法极为不满,既然手中有书面资料,为何不发送给各国代表,在主席介入后,大陆勉强同意。但美国等又指出,现在拿到书面资料也没有时间消化,而大陆发现书面资料中有部分问题,又要收回,变成一场闹剧。

主席只好宣布在向上级货品理事会提出的报告中,会将过程予以说明,而大陆坚持过度期检讨会议就此结束,以后任何问题都以非正式方式磋商。

根据大陆的入会承诺,大陆在本会期必须要进行十六场不同的过度期检讨,而与大陆同时入会的台湾由于已实施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不必接受过度期检讨,大陆对于此项检讨极为排斥,不但拒绝书面答复,并坚持过度期检讨在会议结束后就算完成,完全不理会各国还有更多的问题与怀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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