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解读“公费”色情腐败 贪官污吏95%有情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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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1月21日讯】据统计﹐时下在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的人有“情妇”﹐行为腐败的领导干部中有60%以上的人“包二奶”。贪官的色情腐败已经疯狂到了令人发指程度﹐大有从“地下”转向“地上”﹐变“私费”为“公费”且“成群结伙”趋势。图﹕湖北“五毒书记”和107个女人有染–先“睡”再提拔.
  
  中华网11月20日报道﹐谁都不会否认“色贿”在腐败中的作用和地位﹐谁都承认听任“色贿”发展后果的严重性﹐谁也不会公开提出不要治理“色贿”现象。
  
  问题是怎样治理﹖无非是两种﹕道德的﹑法律的。只靠“道德教化”﹖恐怕连最高明的道德学家也会显得“底气不足”。怎么办﹖只能求救于法律﹐然而﹐社会中却有一批人提出法律也无计可施﹐只能采取“见死不救”的态度。



  图﹕轰动全国的四川乐山市长包养16岁的“处女情妇”
  
  “理由”之一﹕“色贿”有“个人隐私”之嫌﹐“法制国家对性的问题不应该干预太多”。荒唐﹗一个人一旦握有了“公权力”﹐那么﹐“寻花问柳”就不能仅是一件“个人隐私”的事情。
  
  “理由”之二﹕男女关系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不能上升到法律层面。然而﹐行贿者在送金钱﹑房子﹑汽车和女人时并不区分道德和法律的性质问题﹐其目的相同﹑结果一致﹐这就是侵蚀公务人员的廉洁性和社会的公权。
  
  “理由”之三﹕“‘性贿赂’内涵不确定﹐缺乏可操作性﹐定罪量刑有困难。”这也许是一种借口﹐然则﹐用权力换取金钱者可以定罪﹐用权力换取女人从而博取欢心者又如何不能定罪呢﹖愿立法者深思之。
  
  “理由”之四﹕“传统文化”没有“性贿赂”之说﹐如此定罪﹐国人难以接受。这一条似乎挺吓人﹐然而﹐近日中国社会调查所的一项专项调查显示﹕84﹒7%的公众认为应该增加“性贿赂罪”﹐仅有6﹒2%的人认为不应该增加﹐9﹒1%的公众回答不清楚。这又如何解释呢﹖(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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