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11日讯】(中央社台北十一日电)广东省东莞市法院因为办理涉台港澳案件数量多,经中国大陆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明年的机构改革中设立民事庭,专审涉台港澳的案件,这也使东莞法院成为中国大陆唯一拥有涉台港澳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东莞市法院院长叶柳东对香港东方日报表示,该院从一九九九年至今年十一月,共审结各类涉外、涉台港澳案件九千四百六十七件。
据统计,东莞现有外商和台港澳商投资企业一万四千多家。随着外资不断涌入以及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各类案件随之增加,案件类型也从原来的买卖合同纠纷,发展到质量赔偿、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甚至出现了信用证、涉外合作和投资等复杂的案件。(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