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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禁售食人鱼最高罚款五万元人民币

2002-12-3010:1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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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0日讯】(中央社台北三十日电)食人鱼在中国大陆有泛滥之势,以往无法可管,最近广东省渔政总队根据中国大陆渔业法规定,对饲养、经营、贩售食人鱼进行查处,最高罚款高达五万元人民币。

 香港文汇报报导,广州芳村区花鸟鱼艺大世界最近举行消灭食人鱼宣传活动,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队长邹荣亚表示,迄今广州全市已查缴超过六百五十条食人鱼,难以估计是否有食人鱼流入家庭。

由于食人鱼每条进货才四、五毛,售价却从十八元到五、六十元,利润相当高,使不法商人曾一度大肆贩卖。

估计食人鱼是通过走私进口,以及在广州设有繁殖基地,传闻花都一带有一万条食人鱼的养殖基地。

尽管有人说食人鱼在水温十五度以下无法生存,但邹荣亚表示,这几天广州气温仅五、六度,食人鱼依然生猛,可见其生命力极强。加上食人鱼发源地亚马逊河流域的气候与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等地相似,一旦进入河流,很有可能繁育成群,后果不堪收拾。(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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