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卢文祥将与法咨商合作保护智慧财产权问题

2002-12-09 08:3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气 3

【大纪元12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邹明智巴黎八日专电)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副局长卢文祥带领台湾十人代表团,订九日起与法国智慧财产总署咨商,就双方保护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智慧财产及查禁仿冒工作,举行观摩合作会议。卢文祥表示,两国合作成效显著,彼此互惠。

为使旅法台商对国内保护智慧财产工作进一步了解,卢文祥于七日在长荣桂冠酒店举办说明会。他表示,台商在海外拓展业务,是国家智慧财产权势力的延伸,表彰台湾高科技及工商管理的强大实力,有助于国际市场对台湾高品质及高竞争力的认识。

卢文祥指出,在全球工业化国际社会中,台湾在新专利及商标的注册方面排名第四,仅次于美国、日本及德国,展现强劲工业发明创新的实力普遍受到重视,这也是台湾确保工业发展最重要的工具,又因为打击仿冒工作积极而彻底,已使国际社会对台湾另眼相看。

这位法官出身的台湾智慧财产保护官员,特向台商会成员仔细介绍智慧财产局的组织与功能,也说明正待突破的几个关键问题。他坦诚表示,保护与公众利用要力求均衡,高科技发展快速,修法迟缓不及因应,专业管理人才太少,仿冒盗版猖獗,查禁仿冒定位不明,权责不清,这些困难均有待突破。

但卢文祥强调,政府推出“挑战二○○八年国家发展重点计划”,规划十项重点投资,其中强化智慧财产保护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智慧财产的保护是提升产业竞争力以及国家发展成果的最佳保证。

台海两岸经济关系密切,两岸有必要努力加强保护智慧财产的合作,可惜中共不愿与台湾进行合作谈判,以致专门从事仿冒与盗版的不法业者游走两岸法律边缘,图获暴利,造成打击仿冒与保护智慧财产权的大漏洞。卢文祥呼吁北京当局明了事态的严重性,应与台湾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架构下进行咨商,制造两岸双赢的局面。(http://www.dajiyuan.com)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