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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5日讯】经济部国际贸易局配合行政院会日前通过“加入WTO两岸经贸政策调整执行计划案”,今天公告开放第一类大陆物品进口,并修正发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贸易许可办法”第5条、第8条及第12条条文。
国贸局表示,行政院会日前通过两岸商品贸易调整事项,包括开放两岸贸易商直接交易、分阶段扩大开放大陆物品进口、调整大陆物品进口审查机制、强化大陆物品进口防御机制等。
国贸局遵照院会决议将于今天公告开放第一类大陆物品进口,并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贸易许可办法”第 5条,取消两岸贸易的买方或卖方须为第三地业者的限制,及删除第12条“间接”的文字。
另为因应两岸加入世贸,国贸局在货品与纺织品进口救济案件处理办法中,分别修正增订大陆货品与纺织品进口救济专章,在大陆产品有扰乱台湾市场疑虑时,可以采行限制进口数量等救济措施,这项修订办法今天也将同步公告实施。
货品进口救济案件处理办法修正重点包括,只要大陆货品进口数量增加,导致台湾产业受市场扰乱或有受“市场扰乱之虞”,得采行救济措施;认定标准则必须综合考量进口数量、进口对本地产品价格影响及进口对本地产业影响等因素。
── 原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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