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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9日讯】据中时电子报二十九日报导,壹周刊记者擅闯总统官邸拍摄陈幸妤文定案,台北地方法院廿九日一审宣判,法官依刑法侵入住居罪,判处壹周刊文字记者程自立、摄影记者李智为、黄鹏杰各有期徒刑三月;采访车司机蒋国梁有期徒刑四月,程某四人均可易科罚金。
本案是媒体以俗称“狗仔队”方式,采访新闻,被判决有罪的首件案例。这也是壹传媒在台创办壹周刊,因采访手法屡生争议,涉及多件司法诉讼中,第一件被判刑的案件。到庭聆判的壹周刊邱姓法务人员表示,审理过程中,该刊已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事发当日并非故意闯入总统官邸,对判决结,果令人遗憾,将在收到判决书后,与律师研究是否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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