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要香港制定“反颠覆法”

----“一国两制”面临危机 国际关注中共在港举动

人气 4
标签: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3月6日讯】大纪元记者王芳报道/被传媒视为有中方背景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透露说,三月一日,她在北京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会谈时,涉及到了香港制定“反颠覆和分裂法”的问题。图为2月19日一名妇女抗议董建华竞选连任﹐被香港警察掀翻在地(法新社)。

*灰色地带

如何在香港特区定义和实施“反颠覆和分裂法”香港政权交接以来最敏感的议题之一,由于恐惧政权过渡时期给香港社会带来震荡,中方一直不敢高姿态要求制定此法律,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就此敏感议题谈判多次,但一直未达成协议。因为在香港制定“反颠覆和分裂法”,会牵涉很多灰色模糊地带,即如何定义“颠覆”?“分裂”的含义包括范围多大?香港八百多万港人,近乎有一多半是历史上逃避中国大陆战乱、政治运动的难民,市民对中国的政治运动有强烈地情绪和恐惧。

香港主权移交后,北京和香港第一次就制定“反颠覆和分裂法”的问题进行交涉。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香港特区政府要制定相关法律,禁止“任何针对中央人民政府的煽动暴乱、分裂祖国和颠覆行为”。不过,因为这是一个敏感问题,所以香港回归五年以来,双方对这个问题一直避而不谈。

据梁爱诗讲,李鹏在会谈时告诉她,第一届香港特区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平稳过渡,所以基本法第23条没有进展是可以理解的。美联社消息称,中国人大立法事务委员会的另外一位官员则表示,制定“反颠覆和分裂法”是香港特区政府的责任,一定要尽快完成这项工作。

*言论自由无保障

香港问题专家梁福麟说,香港立法机构制定相关法律,会对媒体的言论自由产生负面影响:“香港报纸、传媒,要谈到西藏问题、台湾问题,比如说要讲到台湾独立、西藏独立的问题时,根据香港基本法23条以下的香港法律,这个言论可能受到制裁,因为在基本法23条以下,香港将来是不能够提倡所谓分裂国家的,所以我想这个立法对香港将来的言论自由,讨论台湾前途、西藏问题的时候可能会有麻烦。尤其是传媒界比如说报纸的编辑,他们比较懂得自律,在某些敏感的题目之下,不敢发言。”

香港目前的三级议会制度和司法制度都是英国人留下的,若设立“反颠覆法”,基本上是将中共思维方式引入香港。港人的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随时都可能触及这条法律的灰色地带,届时,“一国两制”的建港模式将受到摧毁性的打击。

*北京试探国际底线

美国人权活跃人士、曾担任香港美国商会总裁的康原(John Kamm)接受香港电台采访时表示,如果香港定立反颠覆国家法,”将会引起严重反应”。康原说这番话之前,中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席乔晓阳三月一日呼吁香港特区政府尽早制定反颠覆国家的法例。

康原曾参与争取释放因政治罪行在中国被囚的人士。康原表示,定立反颠覆法,将会减少香港人享有的自由。

显然,北京此举是试探国际和香港社会的反应,若阻力和代价不大,很快进入实施阶段。中英联合声明,英国在归还香港后五十年对香港有责任,即要监督中国政府对香港“一国两制“的承诺。美国在九七年香港政权交接时也公开承诺会维护香港民主权利。香港问题也是国际问题,国际社会正高度关注中国在香港有关制定”反颠覆法“的言论。

英国首相办公室透露,英国外交部就保障香港“一国两制”自由社会环境,曾多次通过外交途径和北京交涉,强调北京必须履行承诺,确保香港自由社会的生活方式。每当国际舆论压力太大,中方会有所收敛。这次若香港人和国际社会都沉默,中共就会再往前走,香港人已经失去了在全球引以为豪的经济规模,现在仍在面临失去自由的考验。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文章
    

  • 特首有绝招 议员忧邪教法强行通过 (5/22/2001)    
  • 马英九称法轮功在台活动无问题,梁爱诗表示颠覆法制订广征民意 (2/11/2001)    
  • 中国观察:卢四清指港府拒绝法轮功学员入境系受中共压力 (1/19/2001)
  • 相关新闻
    中国观察:卢四清指港府拒绝法轮功学员入境系受中共压力
    特首有绝招 议员忧邪教法强行通过
    港记协音乐会突改网上举行 陈朗昇:不想浪费大家努力
    香港环保署指外卖寿司可用胶盒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