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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签署新法严惩欺诈股东的公司高层

2002-07-31 24:34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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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7月31日讯】美国总统布什周二(7月30日)签署了一项新的法律。新法旨在对付美国近来大量曝光的公司财务丑闻。这项新的法律将对欺诈股东的公司高层领导实行更严格的惩罚措施,并加强对会计公司的控制。

BBC7月30日报道﹐新法还将增加对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的拨款,并成立一个新的委员会监督会计行业。

在新的法律下,对邮电欺诈行为(wire and mail fraud)的最高监禁将提高到20年。而对新的一项罪名“证券交易欺诈罪”的最高监禁年限则达25年。

布什对参加在白宫举行的签字仪式的各界要人说,美国在9.11之后没有允许恐慌损害美国的经济,现在也不会允许欺诈行为损害美国经济。

布什还说,新的法律向那些试图从事非法公司活动的人传达了一个信息,那就是如果这样做,他们将受到“驱逐和惩罚”。 布什说:“没有一个公司的董事会能凌驾于美国的法律之上”。

这项新法案是由民主党人提出的,国会并加快了司法程序,于上周三(7月24日)通过了这项法案。布什最初担心新法案过于严厉,但是由于美国公司频频爆出财务丑闻,造成股市动荡,布什在本月初改变初衷,支持制定严法,打击财务丑闻。(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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