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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多数公共场所将自十一月起禁止吸烟

2002-08-16 23:3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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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6日讯】(法新社曼谷16日电) 泰国公共卫生部表示,部长苏达拉已签署了一项命令,自十一月八日起,泰国大多数公共场所将禁止吸烟。

这项命令规定,在百货公司、网咖、公共电话亭、美容院、宗教场所、空调健身中心、公共厕所及公共交通工具里,禁止人们吸烟。

公共卫生部今天发表声明说,大学建筑、展览厅、银行和机场必须设置隔开但空调充足的吸烟室。

声明说:“十一月八日法律开始施行后,违法场所将处以两万泰铢罚锾,吸烟者将处以两千泰铢罚锾。”

它说:“这项法案指在保护五千二百多万泰国不吸烟人口的健康。”

卫生部指出,每年因吸烟导致死亡的人数仅次于爱滋病、意外事件及肺结核之后,成为泰国第四大死亡原因;而且吸烟习惯可能导致其它各种形式的吸毒。

不过新规定将不会影响首都曼谷著名的夜生活区,因为酒吧和不贩卖食品的迪斯可舞厅仍可吸烟。

一个月之前,泰国公共卫生部表示寺庙中将禁止吸烟,因为肺癌和其它吸烟引发疾病成为寺庙僧侣的最大死因。(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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