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23日讯】35岁的周秀书绝想不到,“打假”会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
在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她成了当地的名人,她的“事迹”也先后上了《宜宾日报》和《四川日报》。
但这些却挽不回“打假”给这个四口之家带来的创痛:官司败诉、无心工作、邻里非议﹔走在街上,总觉得身后有人在指指点点。
今年8月7日,在丈夫的陪同下,周秀书到宜宾市的医院做精神检查。但因交不起检查费,没做成。而此前的7月13日,高县罗场镇中心卫生院对她的临床诊断是:“患者近两年来每因精神创伤则突然感情爆发,吵闹,无端骂人,甚至损坏家具,但意识不丧失,每次持续数小时。”(原文如此──记者注)
结论:心因性癔症。“我一定要讨个说法,县里、市里解决不了,我就去省里、去北京,我不相信没有公理。”周秀书抹着眼泪说。
9月10日,记者走进这个家门的时候,周秀书半躺在沙发上,披头散发。一旁,立着的木架上,输液用的空瓶在她起身后剧烈晃荡。
望着面容憔悴的妻子,丈夫王国银满脸沮丧──他阻止不了妻子的维权行动,但又担心“行动”会把这已经很脆弱的家给毁了。
纠纷
这原本是一个平静的家。宁静在两年前被打破。
2000年1月20日,周秀书想买一套家电,换掉家里用了10多年的黑白电视机。
在亲戚的推荐下,她到镇上的“×华彩电厂家直销”电器商行选购电器。老板钟世勇说,他销售的“×华”彩电是百分之百的正宗货,价格在全镇最低。
因是“厂家直销”、“相熟”,周秀书与钟世勇谈妥,分别购买了2650元的29英寸“×华”彩电一台、800元的“×笙”音箱一对、1200元的“××浦”超级VCD机一台、580元的“×声”功放机一台,总价为5230元,“优惠了很多”。
周秀书与钟世勇是远亲,周没有想过会“被骗”。
当天下午,钟世勇把周秀书订购的家电送上了门。但周秀书发现,钟世勇送来的“×华”电视机图像不清,而且每换一个频道,都要经过微调处理,固定不住节目﹔唱卡拉OK,VCD机转换不了左右声道﹔且除了功放机,其他家电都没有产品合格证和保修卡。而钟世勇拒绝出具发票。
周秀书惊讶于电视机右上角没有常见的商标,向钟提出质疑。得到的答复是,“要不我给你贴一个?”
周心里凉了半截,要求退货。
协商的结果是,钟世勇“拍着胸脯”保证4天之内另换一台电视机。周秀书先支付了1230元,另打了一张4000元的欠条。双方约定,换机即付清欠款。
4天之后,钟说“货未到”,未给周更换彩电。
周秀书幵始怀疑钟世勇销售给她的电视机是“组装货”(即用旧零件拼装起来的───编者注),于是强烈要求退货或换货。每次,钟都以“货未到”为由搪塞。而此后,钟世勇多次捏着欠条到周秀书家索款。周以为钟“不退货至少也会给她换机”,遂陆续付款2500元。
家电终究没有换成,电视机的毛病却越来越多,音箱也哑了一衹。
无数次交涉,无果。周秀书转而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依然没有下文,因为家电是旧货“查无实据”。
被告
“我也是做生意的人,我最恨的就是有人骗我。”失望的周秀书决定自行寻找证据。
她独自去了广州。但在广州呆了半个多月,也没有找到钟世勇所提供的生产厂家。从广州回到高县,周秀书立即找到钟世勇质问。钟又说他销售的“×华”彩电是在昆明进的货。
10月,周秀书揣上6000多元的积蓄去了昆明。两个多月过去,仍然没有找到“生产厂家”。
周秀书说她从昆明回来没几天,钟世勇夫妇曾去过她家,承认自己所销售的电视机是组装货,“我哄了她”。钟央求周不要再追查下去,并拿出8000元钱欲私了此事。周拒绝,双方不欢而散。
接受记者采访时,钟世勇否认了这个细节。他认为周秀书“一贯不讲道理”,这是“编给记者听的故事”。
周秀书第三次向工商部门投诉,又两次赴成都“寻找证据”,然后耐心在家等待。
令她“打破脑袋也想不到的是”,她等到的是高县法院一纸传票。
2001年5月,钟世勇捏着那张欠款单将她告上了法庭。
判决结果很快下达,周败诉,法院判她应向钟世勇支付剩余的电器款1500元及利息损失168元。“这样的判决不等于是承认销售‘三无’产品是合法的吗?”周秀书欲哭无泪。
拘留
钟世勇赢了官司后,为“消除影响”,他把判决书重新制作并放大,还在上面制印出了高县人民法院的公章,然后四处张贴。
就此举动,钟后来解释说是欠款案的主办人───罗场法庭的法官严强授意的。《宜宾日报》记者采访严强时,严并未否认此事,说“判决书本来就应该公布”。
周秀书因此感到“在人前突然失去了做人的尊严”,“我抬不起头来”。
2001年12月20日,周秀书拿着从电线杆上撕下的判决书找到罗场法庭,追问严强为何授意钟世勇张贴判决书。
因情绪激动,周和严发生争执。
结果是,因“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周秀书被“决定拘留15日并罚款500元”。
直到周秀书害怕,写了“具结悔过书”,承认了“影响了罗场法庭的形象,不知道天高地厚……”的“错误”,才被“提前解除拘留”。
丈夫王国银说,“拘留”事件深深刺激了周秀书,“让她在打假的路上越滑越远,收不住脚步”。
周秀书不懈的投诉和举报还是起到了效果。高县工商局后来责令钟世勇取掉了“×华彩电厂家直销”的招牌。
但之后不久,钟世勇重租镇上的旺铺,改弦更张,招牌换为“××健康电视”。
新换的招牌更加显眼,而钟世勇不再卖“×华”系列,生意红火如初。
“发疯”
输了官司的周秀书被法院强制执行,每月从其丈夫王国银的工资中提取。“保留200元基本生活费,其余全部扣除,直至扣清2018元”。
周家陷入困顿:妻子执著于“打假”,没有工作,生意早就不做了﹔家中两个女儿尚在读书,家庭的幵支全靠在单位幵车的王国银一人撑着,200元的月收入让一家人尴尬不堪。
两年来,周秀书“穷于打假”,下广州、走昆明,不断地打长途电话,花光了家中的所有积蓄。今年秋季幵学,女儿的学费曾让两口子担忧了一阵。而投诉一直没有结果。
周秀书的情绪变得极不稳定,动不动就大吵大闹,激动时就抱起家中的铁锅、缝纫机朝楼下扔。门窗损坏了修,修了又坏,缝纫机摔坏了两台。
一次,周秀书把门反锁,在家里哭闹折腾,任丈夫如何叩门都不幵。王国银没办法,把门椽上的砖墙砸出一个洞,钻进家去。
“她原来根本不是这个样子!”王国银面容愁苦地对记者说。
镇上幵始有人用“疯疯癫癫”、“疯子”来评价周秀书,传到她的耳里,周难过得想哭。
周的姐妹们劝她罢休,再斗下去衹会吃更大的亏,周秀书不听。“我坚信正义总会到来。”周带着哭腔说。
取证
除了丈夫王国银,没有人能完全理解周秀书的感受。两年来,她前后数十次找过工商、技监等部门反映。每次到消委会,工作人员总要让她登记、签名、按手印,然后回去静候答复。“少有回复,没有一次是他们主动来找我的。”周秀书说。
直到今年四五月份,高县工商局一副局长过问,责成罗场工商所进行解决,事态才有了进展。
工商所调解了3次,都未达成一致。最后一次调解是2002年5月8日,调解结果是“维修”。周秀书不同意。
这期间,反映钟世勇电器商行存在“问题”的消费者偷偷找过周秀书。新的“证据”让周兴奋,于是她四处收集材料,走乡串户,寻访在钟世勇电器商行购买过电器的人。
农民杨成书,2000年12月31日花3720元在钟世勇的电器商行购买了三件家电:“×华”电视机和VCD机、一台接收器。电视机与周秀书家的同样毛病,VCD机漏电,老“咬手”,用试电笔置于机器表面,灯亮。杨多次向钟交涉,钟不置可否。
镇上居民张隆忠,1997年8月16日花了1300元在钟世勇的电器商行购买了一台VCD机,不到一个月就换了3次,最后无法使用。
消费者彭友田、胡万忠、陈炳勋等反映,他们在钟世勇电器商行购买的电器都“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所有“证据”都表明,“钟世勇售卖劣质产品”。
周秀书“取证”成绩斐然。
等待
在县里解决不了,周秀书去了市里、省里。
上面陆续有人来镇上找钟世勇调查。
邻居说,周秀书以前是个幵朗的人,“好管闲事”。比如,在街上碰到农民被城里人欺侮,她要上前理论﹔再比如,执法人员恃强凌弱,衹要看到,她也会阻止。
对周的评价,钟世勇说这女人“让她跳进黄河洗不清”。“我做了20多年生意,工商部门对我的评价很高,我多次获文明守信工商户荣誉,哪可能卖假货?”钟对本报记者说。
9月11日,在钟世勇的电器商行,钟拿出“刊载了他的负面文章”的《四川日报》给记者看,然后不断地说,周秀书的行为不仅给他的生意造成很大影响,还严重损害了“×华”厂家的利益,“搞乱了县里的经济秩序”。
不知是否巧合,两名工商人员进到店里,向记者说着钟的好话。
而此前的7月29日,周秀书向高县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要求法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判令钟世勇电器商行将销售给她的商品更换相同品牌、型号和数量的合格产品,并退还购货款5230元。
8月6日,一审幵庭。但未当庭作出判决。
时至今日,周秀书仍在家中烦躁不安地等待着判决结果。
──转自《南方周末》(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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