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士:中共猎狐侵犯美宪法第四修正案与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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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0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绣惠洛杉矶报导)10月28日(周三),美国司法部与联邦调查局(FBI)公开指控8人代表中共政府,在美国境内参与追捕海外逃犯的“猎狐行动”,涉嫌以威胁、骚扰、监视和恐吓等方式要求被害人返回中国,其中5人已遭逮捕,另3名嫌疑人或已返回中国。

南加法律工作者郑存柱表示这次美国政府高调起诉中共“特工”,是因为他们已严重侵犯美国政府主权,同时违背美国宪法。郑存柱说,就算是美国警方执法,也需要有搜查令、逮捕令,但从司法部的起诉书中可知,这些中共的代理人完全是以打击罪犯的名义,在美国境内“非法”执行任务。

郑存柱表示,所有在美国的公民都受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保护,此法旨在禁止无理搜查和扣押,并要求发出搜查和扣押令的需有相当理由的支持。中共派了一些人到美国,在没有相关审判程序下就逮捕公民,甚至是恐吓威胁,要求对方回国或自杀,其行径与黑社会的流氓行为无异;中、美双方的确有共同合作遣返罪犯的前例,但这八名特工并未与美国警方联系,独立在美国活动,是外国公权力的介入,明显侵犯了美国政府主权。

中共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29日(周四)的例行记者会上敦促美国“立即纠正错误”、“不要沦为犯罪分子的避罪天堂”;中共官媒《环球时报》主编胡锡进也在社交媒体上声称,美国政府“庇护”中国外逃经济罪犯,因为这些人会将钱留在美国,或在美国消费,美国打击中国的反腐行动。

郑存柱认为中共政府的舆论是刻意混淆案件的实质,美国并不认可白领犯罪、洗钱行为,只是要有公开、公平审理,美国都会提供援助,中、美双方的歧异是在于美国是法治的国家,所有的逮捕活动都需要符合法律程序。

据郑存柱所知,美国政府也有协助中方遣返罪犯的案例。在嫌疑人违反了美国与中国法律的情况下,中方提供相关证据给美国相关执法部门,美方确立后,就会协助抓捕这些犯罪嫌疑人。

他说,犯人在美被逮捕后,需先在美国进行审判,服完罪刑后再递解回中国。但这些案件都有谈判空间,若该罪犯愿意递解回中国,可以选择直接回中国接受审判,不用在美国服刑。

郑存柱表示,双方有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互助条约,中方可以使用合法的手段,使嫌疑人透过认罪协议遣返回国,而不是采用单方面、非法的手段。◇

责任编辑:孟文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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