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游行被控未经批准集结 八民主派获准保释不准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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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2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张晓慧香港报导)8名民主派人士月初因为发起7.1游行被捕,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3项罪行。案件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批准8人继续保释,保释条件增加不得离港,以及居住在报称住址等项。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8日。

8名被告包括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前立法会议员朱凯廸、胡志伟、梁国雄、东区区议员徐子见、曾健成、陈荣泰及社民连成员邓世礼。陈皓桓、曾健成、徐子见、胡志伟和陈荣泰被指于6月30日在终审法院外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陈皓桓、徐子见、胡志伟、朱凯廸、梁国雄和邓世礼被指在7月1日,在湾仔轩尼诗道及杜老志道一带,举行或组织一个未经批准集结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在法庭宣读控罪后,8人表示明白控罪。陈皓桓则在表示明白3项控罪前,分别说:“游行示威无罪,政治打压可耻”、“五大诉求,缺一不可”、“释放所有政治犯”。梁国雄也在表示明白第二段控罪时说:“政治检控可耻”。

其后控方律师申请押后审理,又表示虽然不反对被告保释,但是因为早前“许姓男子”(指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已经潜逃,本案多名被告与许一样为区议员,认为被告存在潜逃风险。要求增加保释条件,须增加保释金、不得离开香港、交出旅行证件及在报称地址居住,如果改变住址须提前24小时通知警署,及每星期向警署报到。

裁判官罗德泉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表示无需增加保释金额,但是同意其余各项条件,并将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8日。

陈皓桓在离开法庭后向传媒表示:“我已经讲了多次我不会走。”他又指,法庭收护照,不准离境,阻碍他明年3月出境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他批评法庭以个别案件为理由,没收其护照,剥夺自由,非常离谱。◇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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